彰化縣警察局疑似有員警遭霸凌。翻攝彰化縣警察局臉書
勞動部輕生案引起外界關心霸凌案,彰化縣警局刑警大隊偵二隊也有一名偵查佐日前在租屋處輕生亡,遺孀心碎陳情總統府、警政署表示,警局推託丈夫的死因為「個人因素」,但丈夫遺言點名刑警大隊隊長蕭登元與2名隊員「全家死光」,懷疑他生前遭霸凌。對此,蕭登元回應「冤枉」,縣警局則聲明,內部調查並無不法,已主動報請檢察官調查釐清真相。
據悉,該名偵查佐39歲,從警6年多,在彰化縣刑警大隊任職2年。彰化縣警局23日證實,該名偵查佐在租屋處倒臥浴室,搶救後仍不治,警方在其臥室發現炭火,因吸入過多一氧化碳急救無效。警方指出,他工作認真、自我要求相當高,與同僚之間相處並無不睦,同時否認績效壓力或職場霸凌等問題。
然而,遺孀27日發出陳情信表示,家屬從死者手機中發現遺言,內容明確指名道姓受到偵二隊長蕭登元與2名同仁職場霸凌,才會逼他走上絕路,盼相關單位查明真相。
家屬指控,縣警局並未調查清楚與詳細說明,試圖掩蓋其遭到職場霸凌的事實,令他們無法接受,「家庭和睦的我們,父母親退休健在、寶貝兒子才6歲多,如果不是遭遇到警局長官及同事言語、職場霸凌,他怎麼可能會選擇拋棄妻小;如果不是長期內心承受極大的壓力、恐懼與冤枉,怎麼可能在遺書上指名道姓」。
家屬表示,縣警局稱丈夫的死因是「個人因素」,完全是官官相護,「完全都把責任推給已無法再發聲的先生」,令家屬很難接受,「難道刑警大隊的長官、同僚都沒有責任嗎?」
被點名的蕭登元回應,他和被具名指控的2名同仁並未與該名偵查佐不睦,絕對沒有霸凌行為,想不出為何對方要輕生,猜是死者自我要求過高導致。
刑警大隊今天表示,對此不幸均感不捨,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事;經調查訪談發現,該名偵查佐平日與同僚相處並無不睦,辦案績效不錯,長官也都常關心他的狀況,同仁都對他輕生感到震驚,但因家屬質疑死因不單純,警方已正發全部資料交給檢方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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