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局。取自Google Map
一名女律師日前遺失律師證,前天被通知前往新竹市某派出所領取時,警員竟要求女律師按指紋,女律師拒絕,沒想到警員追出對她大吼「叫你蓋就蓋!」女律師認為此舉違法濫權,並且投書新竹市警局局長信箱,今天(10/23)新竹市警方也回應了。
這名女律師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她21日到派出所領取遺失的律師證,本以為簽完名就可以領回,但員警卻要求她按捺指紋。她身為律師,她認為法律上除部分明文規定刑事被告等特殊情況外,在書面文件上的簽名就足以證明是本人,不須再有指印擔保。她取回律師證後,當下拒絕按指印,簽完名就離開。
沒想到該員警竟追出,甚至對女律師大吼「跑什麼跑,叫你蓋就蓋!」女律師要對方提出法源或規定,員警稱是「內部規定」,但拿不出來內部規定,更要女律師配合,否則不能拿回律師證。女律師坦言,她不知道警員打算要耗多久,也因為要趕著回去上班,她最後超不爽地按了指紋。
女律師痛批,完全無法理解領取遺失物需要被搜集指紋的必要性何在?事後她也向新竹市警察局局長信箱投書,收到的回覆是「本分局無相關規定,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另外,新竹市警察局今天致歉,指出該文件確實僅須簽名、蓋章或捺印3擇1方式即可,對會加強基層員警的法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