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夫妻騎重機遭撞,雖經救護車送醫仍不治。示意圖,本報繪製
一名古姓軍人無駕駛執照卻開車上路,2023年底他駕車行經竹118縣道37.9公里處,因超速不慎撞上對向一輛大型重型機車,導致陳姓騎士夫婦當場休克,送醫仍不治,新竹地院日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古男1年6月徒刑,可上訴。
此案發生在去年12月31日下午,古姓軍人駕車行經竹118線37.9公里處時,失控衝往對向,先後撞擊2輛轎車、重機,再撞上停放路邊的轎車才停下。騎重機的陳姓男子(68歲)與坐後座的妻子(64歲),遭撞飛重摔落地,經送醫搶救仍雙雙不治。
新竹地院日前判決指出,古男於2023年12月31日14時39分許開車上路,行經竹118縣道37.9公里處時竟超速行駛,導致車輛失控,先後擦撞對向2輛自小客車、1大型重型機車,最後撞上路邊停放的小客車後,古男車輛才停止,重機騎士夫婦被撞飛後倒地,受有多處骨折並當場休克,雖緊急送醫急救,仍不幸於同日雙雙死亡,古男涉過失致死罪嫌遭起訴。
新竹地院日前審理時,法官審酌古男未領有駕駛執照,仍駕車上路並超速行駛,導致車輛失控連撞數車,釀2人喪命,應嚴厲譴責,考量古男犯後態度、工作暨月收入等狀況,依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而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古男1年6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