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福陳姓社工因為涉犯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被檢察官諭知30萬交保。呂志明
「剴剴案」中兒福聯盟陳姓社工今天(8/27)遭以過失致死、偽造文書起訴,檢方痛批陳姓社工態度惡劣、藏匿證據,今天兒盟也在晚間發聲明,沒有包庇行為。另外,遭到起訴的陳姓社工委任律師也發聲明,表示陳姓社工遭到劉姓保母蓄意欺騙,卻要扛起過失致死刑責,對此深表遺憾與不解,將持續證明清白。
陳姓社工律師聲明指出,本案從檢警偵辦之初,相關偵查過程之資訊即不斷外洩,與論風向均誤導社工未實際訪視,一再形塑社工包庇保母之罪犯形象,完全違反偵查不公。
社工委任律師聲明。兒盟提供
另外,律師聲明指出,甚至今年3月12 日陳姓社工一接到電話通知,即前往機構配合調查,全程精神狀況穩定、無傷人自殘等舉措,當天卻被「無正當理由不到場 」為由拘提並上銬,再刻意讓媒體拍攝,此等違法執法手段,使社工在接受偵訊前,某程度已被宣告社會性死亡。
律師聲明指出,身處社會安全網第一線的社工,並無知情不報、見死不救、蓄意包庇之情形。對於案發當時劉姓保母對剴剴的危險舉動亦無預見可能性,卻以:「你應該戳破謊言,察覺真相」「你應該採取更好的訪視措施」等注意義務處於還能更好的假設,對陳姓社工起訴,使刑法「過失責任」變成「結果論」。
律師聲明指出,社工將在後續司法審理中,持續配合調查,針對起訴書就事實及規範有所誤解之處,將逐一還原釐清,證明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