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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6月嬰疑遭虐昏迷 保母否認、拒給監視畫面遭收押

    2024-08-27 16:43 / 作者 張羽緹
    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葉姓保母涉虐童嫌疑重大、有串證之虞,27日裁定收押葉女。翻攝自Google Maps
    台南一名6個月大的男嬰8月20日突發昏迷,隨後被送往醫院急救並診斷出疑似腦出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男嬰家長懷疑孩子是遭到葉姓保母虐待所致,然而保母對此否認。家長要求查看保母家中監視器畫面遭拒絕,隨即報警處理。檢警偵辦並向台南地院聲押葉姓保母,台南地院27日以葉姓保母涉嫌重大,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

    這起疑似虐童案發生在20日下午,男嬰因不明原因陷入昏迷,緊急送醫診治,疑似有腦出血情形,送到加護病房救治觀察。男嬰家長事後懷疑是葉姓保母施虐造成傷勢,但葉女否認施虐,並稱不知男嬰為何會昏迷,家長要求查看保母家的監視器畫面,卻遭到保母拒絕,隨即報警調查。

    台南市警三分局於20日下午接獲報案,隨後會同家長前往保母家了解情況,但保母拒絕提供相關監視器畫面。警方於22日向檢察官聲請指揮偵辦,檢方隨後向台南地院聲請搜索票,警方於23日持票前往保母家搜索,查扣監視器畫面及其他證物,並對保母等相關人員完成調查筆錄。不過由於部分監視畫面缺失,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經檢方調查後,台南地院於27日裁定羈押葉姓保母,依檢方所附卷內事證,認為其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刑法第286條第5項、第286條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妨害幼童發育罪等罪涉嫌重大。

    法官指出,被告供述內容與卷內事證不符,有事實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及原因,因此裁定羈押葉姓保母。

    台南市社會局在接獲通報後,已派遣社工人員了解男嬰狀況並關懷家屬,同時聯繫警政及台南地檢署進行聯合稽查,也會同居家托育中心至該托育人員家中聯合稽查,釐清案發過程並留取相關監視影像。

    全案目前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若葉姓保母有違反兒少法第49條情事,社會局將依同法第97條裁處其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其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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