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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縣原民所長涉性騷僅記申誡未調職 受害女課長痛斥「誇張」將向監院陳情

    2024-08-23 18:37 / 作者 社會中心
    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所長林志雷。取自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網站
    宜蘭縣原住民事務所所長林志雷被遭南澳鄉公所女課長指控性騷,縣府認定性騷成立,將他記申誡2次。對此,當是女課長驚呼「太誇張了!才申誡兩次,還能繼續當所長」,痛批縣府包庇,會向監察院陳情;林志雷回應,自己是被冤枉的,已向公務員保訓會提出申訴,相信一定會還他清白;縣府則表示,林志已提出複審申訴,會等複審結果出爐,再決定是否調職。

    女課長今年3月11日向縣府申訴,南澳鄉長李勝雄、南澳鄉公所農政課課長林志雷長年對她性騷,110年3月全國原住民運動會在宜蘭舉辦,南澳鄉為比賽場地之一,當時兩人遇到,林志雷混身酒味竟強行環抱她,觸碰到她的胸部、大腿、臀部、腰部、腹部等,所幸前同事直接將林拉開。

    縣府判定林志雷性騷成立,並召開考績會記申誡2次,但未調整主管職務;對此,女課長驚呼「太誇張了!」並氣憤表示,縣府根本是包庇,林志雷行為那麼惡劣,至少記大過、調離主管職務,縣府怎麼會繼續用一個性騒慣犯當所長,嚴重影響機關聲譽,讓底下的人怎能信服?一定會向監察院陳情。

    此外,女課長提到,自己並未收到懲處通知,依規定應通知被害人,但她沒收到通知,質疑縣府明顯程序不合法。

    宜蘭縣原民所長林志雷認為,自己是被冤枉的,根本沒有女課長控訴的行為,事件與事實有很大出入,縣府判定性騷成立與申誡兩次,他都無法接受,已整理相關資料向公務員保訓會提出複審申訴,相信一定會還他清白。

    縣府人事處表示,申誡兩次是考績委員共同的決定,至於是否調離主管職務,則由其所屬單位縣府民政處決定;民政處證實,林志雷已向保訓會提出複審,暫時不會調離職務,等複審結果出爐,再決定是否調整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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