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示意圖。取自Pixabay
41歲的黃姓司機本月11日夜間喝酒,12日一覺醒來宿醉狀態下駕駛聯結車上路,行經西屯區台中工業區,疑錯估車身高度(超過3.6公尺),把「限高3.6米」的警示牌與鐵架撞倒,波及停放在路邊的2輛轎車,警方到場實施酒測,他先是強調「沒喝酒」,後來說明前一晚有喝,酒測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8毫克,雖未達0.25毫克的公共危險罪移送標準,仍被送辦,後續還得賠2輛轎車和撞毀道路設施等維修費。
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今天(8/22)表示,事發後警方到場,發現黃男狀似醉酒,但黃男強調自己「真的沒喝酒」,警方不採信下堅持酒測,顯示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8毫克,確實酒駕,黃男才表示自己是11日晚間喝的酒。
警方表示,警方當場吊扣黃男駕駛聯結車的車牌,期間2年,他的職業駕駛人執照也會被吊扣1至2年,另加3萬至12萬元罰鍰的罰單。黃男除撞斷限高架,還造成停放於路旁2輛自小客車身毀損,不但將面臨賠償責任及吊銷駕照,並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法辦,也面臨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