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賴生母親。資料照片。讀者提供
震驚社會的台中市「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刑事部分已於今年6月宣判,夏姓配偶一審被依偽造文書罪判1年6月,仍可上訴;殺人罪則不起訴。民事部分,賴母提告婚姻無效之訴,今天(8/13)第3次開庭再掀波瀾,有第三方(賴父其他4名子女)提出「訴訟參加」,欲爭取賴生遺產繼承權,法官今天詢問相關人意見,全案預計10月再開庭。
對此,賴母律師王彥庭後受訪表示,今天發生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有利害關係人提出「訴訟參加」聲請,內容涉及遺產糾紛。王彥指出,目前進行的訴訟主要內容為婚姻無效,與遺產繼承權並無關聯,不過既然有一方提出繼承權訴訟的問題,法院就必須依法進行審酌。
據了解,所謂利害關係人就是賴生祖父(實際的父親)的其他4名子女(即賴生實際的兄姐、名義上的姑伯),今天也由委任律師到台中地院簡易法庭提出訴訟參加,為爭取賴生死後留下的龐大遺產。
根據分析,賴生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原是配偶夏男,但若刑事官司定讞,夏男失去繼承權,第二順位繼承人就是賴母,不過賴母為無國籍。假設賴母可取得本國國籍,可順利繼承賴生全部遺產;若賴母仍是無國籍,但台灣目前沒有禁止無國籍人士在台灣繼承財產。若賴母最後被認定為陸籍,將會受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僅能繼承200萬元的限制,限額以外的其他遺產,就會被分配給第三繼承人,即是今天到庭欲參與訴訟的「第三方」賴父的其他4名子女。
賴生命案過後,賴家人始終保持低調,僅由賴家這4名子女共同發表一份聲明,主要內容為:「賴母與公公亂倫,搞到賴家妻離子散,當年賴母與公公亂倫通姦,賴家阿嬤為了家庭和諧,曾想給賴母給她一筆錢請她回中國,但賴母開口要2000萬。現今,賴母律師團在媒體公開提出要幫賴姓高中生母親爭台灣身份證,無非是想利用媒體與輿論同情賴母喪子可憐的人設,進而取得台灣身份證,就可留在台灣逍遙度日,享用上億元不動產,這對賴家阿嬤而言,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