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及高檢署外觀。侯柏青攝
桃園市健行科大前教授陳明正開設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承攬新竹縣府橋梁檢測,被控未親派員至橋梁現勘拍照驗收,而是上傳其他公司照片裁切的不實照片,新竹地院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陳明正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天(6/25)駁回上訴而確定。
2019年10月發生宜蘭南方澳大橋斷裂坍塌案,陳明正遭踢爆,連3次橋樑檢測標案,皆由其團隊以限制性招標取得,檢測、監審、審查皆是自己人。檢方查出,當時擔任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教授的陳明正所經營萬喬豐公司,承包宜蘭縣境內多數橋樑檢測工程,公司設於校內,當時就讀健行科大的黃姓男大生應聘研究助理,實則在公司擔任「橋樑檢測員」。
判決書指出,萬喬豐公司2018年承攬「新竹縣政府橋梁基本資料建置及安全檢測評估案」,陳明正指示黃姓男大生,在第二代橋梁管理系統上,虛偽登錄公司有派員到新豐鄉新竹縣新豐鄉太和橋、後湖橋、瑞光橋現場檢測橋梁的照片,向新竹縣政府辦理驗收。然而,該批照片56張都是將其他公司於2016年拍攝照分別裁切後再製成,充當萬喬豐派員到現場拍攝。
健行科大澄清,陳明正是2017年2月退休後才成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與該校的「非破壞檢測研究中心」是產學合作關係。
新竹地檢署指揮新竹縣調查站調查,陳明正未實際檢測就用假照片通過檢測,不法獲利823萬元,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罪起訴陳明正,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黃男坦承犯行,陳明正則矢口否認,辯稱自己也是受害人,資料作假對他沒好處。
一審新竹地院認定,陳說詞不實,且身為教授明知橋梁檢測牽涉到公共安全,竟以不正當方式完成,惡性不輕,還否認犯行藉口推託是黃男或他人專斷獨行,難認態度良好,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6個月;黃男判刑4個月,獲緩刑2年,均得易科罰金。
陳明正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仍判陳明正6月徒刑確定,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