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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譜!19歲渣男才讓高二女廁所產子 竟又與14歲國中生發生關係

    2024-06-14 13:21 / 作者 綜合中心
    懷孕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市今年3月間驚傳一名17歲女高二生在廁所產子的離譜事件,孩子的父親是1名19歲邱姓男子。沒想到,近日傳出邱男與另一名14歲國二女學生發生關係,家長發現後希望邱男負責,才得知他已有「正牌女友」,不僅為他生下女兒,且兩人即將結婚,渣男行徑讓國二女學生當場崩潰痛哭。

    3月間,一名就讀台中某高中進修部的17歲高二女學生,到校時喊肚子痛,校護趕緊聯絡家長到校,沒想到女學生才進廁所,沒多久就傳來嬰兒哭聲,眾人才發現原來她已懷胎多月,家長及校方都不知情,後來才知道孩子的父親就是她19歲的邱姓男友。

    然而,邱男後來在IG上認識另一名14歲國二女生,互相加Line之後約她到住處發生關係,女學生家人發現後,找來有豐富法務經驗的魔術師王元照幫忙,王元照說,他長期投入公益事務,也幫助許多被害人處理法律相關事項,但此案是他見過最離譜的事件。

    王元照表示,由於女孩母親起初認為2人是兩情相悅,雖難以原諒,但生米已煮成熟飯,要求邱男與女孩交往。沒想到,邱男聽聞後卻連忙拒絕,聲稱自己已有正牌女友,還有個女兒,他甚至當場打電話給女友、拿手機搜尋新聞,證明自己所言不假,還把女友叫來現場。

    王元照說,不久之後邱男女友真的到了現場,還很有禮貌的向大家打招呼,自稱她與邱男是男女朋友,已在3月產下女兒,預計她成年後2人要結婚。當王元照告知她邱男又與14歲女生發生關係,她馬上情緒崩潰爆哭,國二女得知邱男的渣男行徑也淚流不止,現場氣氛宛如八點檔劇情。

    王元照說,事後他協助女孩家長向警方報案,也帶著邱男至警局報到,然而,邱男的表情卻是一派輕鬆,彷彿不了解事情的嚴重性,他忍不住提醒邱男,《刑法》有「與幼年男女性交罪」規定,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他經過法律的制裁後不要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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