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拍可見明揚國際科技廠房炸得面目全非。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工廠去年9/22發生爆炸,造成10死111人輕重傷慘劇,其中包含4名消防員殉職。屏檢今(1/30)依過失致死罪將董座劉安晧等6名主管起訴,分別求處有期徒刑5年不等刑期。屏檢透露,明揚未依規定存放生產高爾夫球主要原料C40-P架橋劑且數量超量30倍,放置環境不佳,導致蓄熱溫度升高引發爆炸起火。
屏東地檢今天上午舉行明揚公司爆炸偵結記者會,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明揚國際科技公司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共6名幹部,認定上述6人漠視工安數據、犯後狡辯卸責未見悔意等,分別求處有期徒刑5年不等刑期。
針對爆炸原因,屏檢指出,由於明揚科技生產高爾夫球,而「C40-P架橋劑」主要原料之一,依安全資料表載明為有機過氧化物,包裝紙箱印有火焰標誌,具有危險性,應放置在室溫攝氏30度以下通風環境,且存放數量管制量為100公斤。然而,明揚竟為求生產方便及效率,將C40-P架橋劑置放在室溫超過攝氏30度且通風不良的一般原物料倉庫,並與其他易燃原物料併放;去年9/22案發當天,C40-P架橋劑存放量高達3000公斤,遠超過存放管制量30倍。
屏檢指出,C40-P架橋劑因存放環境不佳,導致化學反應蓄熱溫度不斷升高,因分解所產生揮發性氣體,將塑膠袋撐破,氣體連同C40-P粉狀物粉塵散出,紙箱溫度高到外覆保鮮膜因熱破洞,當天下午6時因蓄熱高溫產生大量白煙冒出,進而引發爆炸及起火燃燒。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檢方請來專家證人分析,消防署預防調查組調查鑑定科長葉金梅指出,C40-P存放溫度若高於攝氏30度,長期存放會有熱蓄積問題,晚上縱使溫度下降,熱分解反應會慢一點,但長期來看熱分解還是會持續,會達到自燃溫度產生燃燒或爆炸。專家認為,此案沒有外來火源,會產生氣爆、塵爆,唯一火源只剩蓄熱自燃。
除此之外,另一位專家證人高雄科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特聘教授陳政任則對爆炸過程粉體可燃性分析,從現場磚牆破壞狀況,推估爆炸相當於154公斤TNT炸藥當量。專家指出,存放場所通風不良,且把50個箱子堆放一起,中間箱子會更難有對流機會蓄熱問題更嚴重,是過氧化物最後升溫大量分解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