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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醫美「減脂、除毛、眼周拉皮」她竟喪命!「貴婦奈奈」夫家診所判賠867萬

    2024-01-23 15:11 / 作者 侯柏青
    貴婦奈奈一家子被調查局列為外逃要犯。翻攝調查局網站。
    本名蘇陳端的網紅「貴婦奈奈」,2018年底和名醫丈夫黃博健、公公黃立雄捲款10億出境,黃博健父子創立的醫美診所「杏立博全」也倒閉。一名何姓女子2016年到該診所進行雙腿減脂、腋下除毛及雙眼周拉皮等美容療程,竟昏迷不治身亡,何女家屬求償1900多萬元,高院今判黃博健父子和麻醉醫師胡耿華連帶賠償867萬多元,判決若確定恐由胡一人承擔。可上訴。

    何女家屬指控,39歲何女2016年10月19日到杏立博全診所,進行雙側眼周電波拉皮及聚焦超音波減脂療程等美容療程,當天下午3點,醫師胡耿華先替她進行全身麻醉,但未卸除她的水晶指甲。等開始執行療程後,何女出現唇色略白、膚色異常等現象,而她的血氧飽和度數值也持續降低,於88%至94%間擺盪達2小時。

    當天下午5點45分療程結束後,何女昏迷不醒,而且出現呼吸道阻塞的呼吸聲音,但胡耿華只提供鼻腔通氣道,就將何女留置在恢復室。當天晚上8點45分,胡耿華替何女插管,10分鐘後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但9點11分送到台大醫院時,何女的瞳孔對光線幾乎沒有任何反應,腦部出現腫脹,經過多日搶救,仍因腦幹受損太嚴重,於11/8宣告不治。

    家屬認為胡耿華有醫療過失,而杏立診所又是黃博健父子合夥經營,其後惡性倒閉,因此對黃博健父子、胡耿華提起民事訴訟,索討精神撫慰金及扶養費。

    貴婦奈奈之夫黃博健。翻攝調查局網站


    高院認定,何女當時在療程中使用鼻導管供氧,但血氧飽和度監測數值低於正常範圍,而且出現唇色發白、膚色異常狀況,顯示死者當時可能有呼吸抑制、上呼吸道阻塞或心血管功能抑制等異常情形,但胡耿華評估仍然在監測範圍,並建議繼續執行療程,沒有積極改善作為,不符合醫療常規。

    此外,當天療程結束後到送往台大醫院前,病歷上根本看不到對何女有任何適當監測,何女在療程結束後經過急救處置卻遲遲沒有甦醒、改善,明顯超過診所的處置能力,胡耿華卻未評估及早轉院、安排急救,明顯有醫療疏失。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黃博健父子及胡耿華有疏失,判連帶賠償死者家屬精神慰撫金新台幣460萬元,另須給付子女的扶養費,分別是港幣57萬8454元、45萬4786元。

    高院認為,胡耿華是受雇的麻醉醫師,他執行職務時有過失,與何女因「缺血性腦病變」死亡的狀況有相當程度的因果關係。高院考量杏立診所是黃博健父子合夥經營,而診所已經無預警倒閉,名下資產不足以清償合夥債務,因此黃博健父子必須負連帶賠償之責。

    高院認為,何女的父母、配偶、子女都因何女的死亡而受到精神損害,子女也受到扶養費損失,因此判決黃博健、黃立雄和胡耿華等3人必須連帶賠償家屬46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而扶養費部分則全改為台幣計算,判決給付子女各台幣228萬844元、179萬3221元,共計86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由於黃博健父子已落跑出境,全案若確定,極有可能由醫師胡耿華獨自面對賠償責任。

    貴婦奈奈的前台大名醫公公黃立雄,目前也是調查局外逃要犯。翻攝調查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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