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南港分局。翻攝Google Map
台北市南港分局警備隊一名年約50歲的徐姓女小隊長,去年11月初勤餘時間,在轄區內人行道上,撿到一個價值2萬多元的香奈兒皮夾。從警20多年的她,一時失慮,只把信用卡登錄為遺失物,偷偷將皮夾與數百元現金占為己有。經失主報案追查,她的行為才曝了光。
警方調查,徐姓女小隊長去年撿獲皮夾後,帶回分局,卻只登錄遺失物為「2張卡片」,失主前來領回後,越想越不對,明明是整個皮夾弄丟,怎麼會只剩信用卡?加上想找回貴重皮夾,於是向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竟是徐姓女警撿走皮夾,徐這才坦承自己一時利益薰心,貪小便宜,把錢包占為己有,相當後悔。
南港分局隨即自檢調查,予以記過二次、調離主管職處分,單立主管也被連帶記申誡一次,另依《刑法》侵占遺失物、偽造文書等罪,將徐女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