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公司董事長周朝陽在五股刊登新北割頸案乾兄妹的廣告。翻攝自小商人臉書
新北市一名15歲、國中三年級男學生遭割頸喪命,涉案的「乾哥」、「乾妹」均被裁定收容。新北市五股區街頭出現全台首面「乾哥」、「乾妹」廣告看板,指責犯行「人神共憤,法不容」。對此,新北市府查出該面廣告看板未申請許可證,依照《建築法》最高可以開罰20萬元罰鍰。
新北市五股區廣告看法,放上「乾哥」、「乾妹」的照片,寫著「人神共憤,法不容」,這塊廣告看板是由廣告公司董事長、北市錦新大樓主委周朝陽所掛。他日前受訪表示,曝光「乾兄妹」照片有3個想法,其一表達心疼不捨受害國中生的遭遇,二是凸顯社會存在的死刑廢存議題,三是少年保護法是否該修法。
他強調,自己在廣告業數十年,這次挑戰現有體制還是有點擔心,可是他覺得不合理的法律,就該去挑戰、去凸顯,就算將來被法律制裁,他也甘之如飴。
全案發生在2023年12月25日,國中三年級、15歲受害男學生因為一句「你又不是我們班的!」要求隔壁班女學生離開教室,女學生找同年級「乾哥」替她出氣,結果「乾哥」持彈簧刀捅受害男學生,造成對方26日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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