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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飲料杯造成環境汙染! 環保署擬禁用 鼓勵民眾「自備環保杯」

    2022-01-23 13:52 / 作者 黃奕慈

    台灣人愛喝手搖飲,常常人手一杯飲料,但一年下來「一次性飲料杯」用量可不少,為了減少垃圾產生,環保署擬於今年7月開始逐步限制使用一次用飲料杯,環保團體呼籲「將早餐店、夜市納入」管制對象,提出「循環杯」由消費者購買的概念,鼓勵民眾出門買飲料可以「自備環保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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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署擬於今年7月開始逐步限制使用一次用飲料杯,環保團體呼籲「將早餐店、夜市納入」管制對象。(圖片來源/Unsplash)




    環保署去年12月22日就曾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限制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如保麗龍)材質之一次用飲料杯,飲料店、便利商店等連鎖業者,也必須提供自備杯的消費者價差5元的優惠,從明年1月1日開始,超商、速食業者須建置「免費的循環杯」機制。



    環保署也在1月20日邀請飲料店業者,以及容器製造業者、環保團體一起來商討草案,其中有許多團體指出「紙杯內層的塑膠淋膜,會造成回收處理不容易」,呼籲環保署也禁止使用。



    環保署指出,為了結合國際趨勢,環保署為引導業者提供循環服務,培養民眾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生活習慣,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權訂定「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111年7月1日起飲料店不得提供發泡塑膠材質(例如保麗龍)之一次用飲料杯,地方可視轄內業者經營型態及民眾生活習慣,提報實施限制使用其他塑膠材質之一次用飲料杯;連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應進一步提供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飲料杯新臺幣5元價差之優惠,並得不免費提供一次用飲料杯;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自112年1月1日起,至少5%門市免費提供消費者借用循環杯,且一次用飲料杯年度減量率至少須達15%,未達目標時,業者須提報減量精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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