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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罩國家隊竟拿「中國製非醫用」詐騙疾管署! 加利負責人一審判3年半

    2024-10-17 19:56 / 作者 侯柏青
    士林地院。侯柏青攝
    口罩國家隊成員之一的加利科技負責人林明進,看到疫情期間的口罩每片徵用價達2.7元,他想騙政府賺價差,也想低價拿到做口罩用的熔噴布,他在2020年間從中國低價進口467萬8千片非醫用口罩,蒙混成自行製造的醫用口罩,共交付疾管署364萬8000片,撈到9700公斤的低價熔噴布。士林地方法院今依《刑法》詐欺取財、《醫療器材管理法》非法製造醫療器材等罪名各判林明進3年、8個月,合併執行3年半。可上訴。

    調查指出,2020年1月31日起,衛生福利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和經濟部工業局推出醫用口罩「實名制」,林明進的加利公司為經濟部核定的醫用口罩徵用廠商之一。同年6/1起,主管機關把徵用政策改為「定額徵用」並開放市售後,加利即可自行出售牟利。

    不過,衛福部徵用範圍限於許可製造的醫療器材,而且加利必須向經濟部徵用的廠商申購製造醫療口罩的熔噴布,用來製造醫用口罩。

    我國的口罩外交得到極高評價,卻有黑心商藉此牟利。翻攝自衛福部網站

    貪圖價差竟拿中國貨混充

    林明進明知醫用口罩徵用價格每片為2.7元台幣,和中國進口的非醫用口罩有不小價差,他為貪圖龐大利益,竟從6/18起向自稱「劉嫻」之人經營的中國安徽安景瑞無紡布製品有限公司,陸續買入未經衛福部食藥署核准的非醫用口罩共467萬8千片。

    林明進輸入不合規口罩後,先藏放在加利公司,8月間他把口罩送到新北市八里區的倉庫,由公司包裝員拆掉外包紙箱,抽出記載非醫用、實際製造者疾員產地及有效期字樣的產品合格證,每50片裝成一包封口,然後貼上加利口罩國家隊編號「11」的標籤,再貼上「一般醫療」等字樣造假。

    另一方面,林明進則成功申購低於市價的熔噴不織布原料9792公斤,可以另外大做口罩在市場上賺錢,他也從2020年7月底到9月2日,依徵用書交付混充的364萬8千片口罩給疾管署(尚未給付徵用款)。

    不過,林明進兩邊賺的手法卻意外曝光,食藥署同年9月2日晚間會同調查局、新北市衛生局前往加利八里廠稽查,而林明進唯恐全案東窗事發,趕緊將剩餘的103萬片中國口罩移到另一間倉庫藏放,但仍被檢方查獲扣案。

    此外,林明進旗下的特建公司(已解散),未取得醫用口罩的製造許可、也未曾向主管機關報備,但加利參與口罩國家隊後,林明進2020年3月從經濟部工業局取得一部口罩生產設備,考量加利廠區不夠用,他在同年6月間,把加利製造兒童醫用口罩的機台,放在特建公司廠區,用來幫加利製造兒童醫用口罩,再違法用加利名義對外販售。

    士院開庭時,林明進全盤否認犯案,但合議庭不採信其供詞,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涉嫌《刑法》詐欺取財、虛偽標記商品罪、《醫療器材管理法》非法製造醫療器材罪等。

    口罩。資料照。

    趁防疫賺黑心錢!士院:危害市場秩序及人民健康

    合議庭痛斥,林明進明知醫用口罩屬於防疫物資,於全球防疫期間,醫用口罩是國人所必備用品,他為賺價差及低價取得熔噴布,竟用中國製造的非醫用口罩混充一般醫用口罩,而且還藉機申購相對便宜的熔噴布,顯然危害市場經濟秩序、交易公平及人民健康,增加額外社會成本。

    合議庭也認為,他也明知特建公司不得製造兒童醫用口罩,卻為了擴張產能而把加利的機器搬到3樓,由特建幫忙做口罩,還以加利名義對外出售,行為相當不應該。

    合議庭審酌林明進的犯罪所得及智識程度等,在詐欺部分判3年、醫療器材管理法部分判8月,合併執行3年6月有期徒刑,另對加利、特建各判罰金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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