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示意圖。本報繪製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昨進行院內高壓電維護,將停電至15時,期間卻數度電力不穩,直到晚間20時37分才恢復正常,院方證實18時有急診病患送院後無法馬上處置,院方建議送往他院就醫,對此高市府衛生局表示,將調閱相關就醫紀錄,若查證有未作適當處置而逕予轉診事實,將依法開罰最高30萬元。
據了解,市立聯合醫院昨天因辦理汰換高壓設備工程作業,並「預先公告」訂於9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全院停電,院方表示,因現場作業安全及測試作業導致延遲送電時間約兩小時,經施工廠商加派人員趕工目前已恢復正常狀態。
院方強調,由於電力維修及停電期間,因電力不穩,院方通報市府消防局CT暫無法使用,請消防局協助分流,故尚無急診因停電之故而將患者轉送他院情況。
衛生局則表示,昨天市立聯合醫院通知09:00開始會進行院內高壓電維護,並通報市府消防局期間CT將暫時無法使用;然而院方公告將停電至15時,院方卻分別在17時02分、18時19分通知電力不穩,採用備用電源供電,後續台電進行搶修中,急診運作正常,但CT仍暫無法使用,直到20時37分院內電力已恢復正常,CT已可正常運作。
衛生局進一步指出,晚間確實有一名喉嚨痛且疑似卡異物患者,由消防局救護車送醫,並在18時30分到院後,急診人員告知目前無法馬上處置,故建議患者改至他院就醫。
至於是否因電力不穩造成未處置就將病患轉診?衛生局則表示,後續將調查相關就醫紀錄,如未作適當處置而逕予轉診,將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36條及第42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