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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驚!北市衛生局抽驗網路電商蔬果鹽類 高達2成農藥殘留、重金屬超標

    2024-07-29 09:58 / 作者 綜合中心
    北市衛生局7/29公布網路電商生鮮蔬果、鹽類抽驗不合格結果。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今(7/29)公布6月份網路販售食品抽驗結果針對網路電商平台販售之生鮮蔬果及食用鹽類食品進行網購抽驗,共計抽驗30件產品。檢驗結果20件生鮮蔬果類食品中有2件生鮮水果產品「台灣-貴妃玉荷包」及「越南-干腰榴槤(小貓山王)」檢出農藥殘留量超標,3件生鮮百合產品「百合根」、「北海道白銀食用百合球根一球199元(非常好吃)」及「日本百合(北海道)XXL」檢出重金屬鎘及農藥殘留量超標;10件食用鹽類食品中1件「法國葛宏德天然海鹽-1kg」檢出重金屬砷超標,共計不合格率為20%。


    法國葛宏德天然海鹽-1kg。北市衛生局提供


    臺灣-貴妃玉荷包。北市衛生局提供


    越南-干腰榴槤(小貓山王)。北市衛生局提供


    百合根。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海道白銀食用百合球根一球199元(非常好吃)。北市衛生局提供


    日本百合(北海道)XXL。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近來網路購物快速便捷,民眾只需上網即可購買日常所需要的食品。因此,北市衛生局特別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蔬果植物類、果醬和果凍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食鹽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方法(五)」及「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菌劑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之檢驗(二)」,遵循其公告之檢驗方法檢驗網購食品。

    北市衛生局指出,上述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重金屬不符「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者,涉違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7條規定,爰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7/29公布網路電商生鮮蔬果、鹽類抽驗不合格結果。北市衛生局提供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台北市已令業者或移請所轄衛生局通知平台下架不得販售,經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所轄衛生局處辦,屬台北市業者,倘經調查違規屬實,將依法處辦。

    衛生局呼籲消費大眾在網路選購食品時,應先慎選有信譽的平台與賣家並確認網站有清楚明確的產品資訊,如:有無廠商名稱、電話、地址等完整聯絡資料,切勿買來源不明產品,並呼籲網路販售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販售合格之產品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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