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外觀。廖瑞祥攝
1歲男童剴剴遭兒福聯盟認證保母虐死案,各界檢討缺失,衛福部今日(3/15)下午邀集專家學者、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兒童福利聯盟,召開「出養童遭虐致死案件檢討會議」,提出8項精進作為。社家署指出,會議要求雙北市府和兒童福利聯盟於10日內再提供檢討報告,另已由政府安置之3歲以下兒童,無須取得家長同意書,衛生局應為其指定專責醫師。
衛福部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8項精進作為如下:
一、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進行評估,倘家長自行洽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機構應通知居住地地方政府,並由該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
二、針對出養前之兒少安置,請縣市政府依委託安置程序,運用轄內安置資源提供協助,並支應相關費用,倘地方經費不足,中央將予以協助。
三、倘地方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應適用「直轄市、縣(市)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並由社家署研擬強化相關訓練。
四、強化跨網絡之橫向聯繫,落實一主責多協力。保護個案由保護單位主責,脆弱家庭由社福中心主責。涉及跨縣市分工,如有爭議,由中央協助釐清。
五、強化兒少保護、兒少照顧專業人員之兒少發展與兒虐辨識知能,今年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分區調訓,並納入常態性教育訓練。
六、肯定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對於已由政府安置之3歲以下兒童,無須取得家長同意書,衛生局應為其指定專責醫師。
七、對於被安置兒少及提供全日托保母,本部將儘速邀集各地方政府研商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
八、請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及兒童福利聯盟於10日內提供檢討報告。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說明,今日會議中與會專家有給予建議,希望兒盟能再檢討和討論,並於10日內提供檢討報告,主要為督導機制和相關人員對於兒童發展、兒虐不當對待的專業知能更加強。
衛福部表示,此事件對相關專業人員造成衝擊,也影響民眾對專業之信任,中央與地方政府應積極落實相關措施,重建民眾與專業人員間之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