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翻攝官網
高雄津棧公司蘇丹紅事件,津棧負責人李彥廷等3人涉收購中國含「蘇丹紅」辣椒粉原料加工遭雄檢聲押,9日均獲交保,但雄檢不服提出抗告後,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天(3/12)晚間撤銷原裁定,發回高雄地院更裁。
檢方查出,47歲的李彥廷以親友名義在台設10家公司,並於中國農村收購辣椒粉原料進口加工,販售給全台食品廠,李彥廷與吳姓、謝姓女員工訊後遭高雄地檢署聲押,但高雄地方法院法官9日裁定李男新台幣80萬元、吳女與謝女各20萬元交保。
高雄地檢署提出抗告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今天晚間針對李男等3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裁定「原裁定撤銷,應由高雄地方法院更為裁定」,全案將發回一審。
而今天此案也有案外案,雄檢表示檢察官上午9時許聯繫李男,原有接聽電話卻隨後關機,警方前往住所找不到人,無法再取得聯繫,檢方據此認定恐有逃亡之虞,依法規定簽發拘票,並於中午在李男前妻住處樓下依法拘提到案。
李男則委請辯護律師前往高雄地方法院遞狀聲請提審,要求法官裁定釋放被非法逮捕的李男。律師表示,警方逮捕李彥廷時,沒有出示拘票正本,直到人被帶到偵查隊才有人拿正本過來,明顯已違反刑訴法規定,才依法向法院聲請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