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潘文忠。陳祖傑攝。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博士班學生吳律德因不繳學生會費,被學生會提告討錢,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由學生會勝訴。民進黨立委陳秀寶今(10/25)天表示,接獲許多陳情,學生擔心未來會變成強制繳交學生會費。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此案屬於個案性裁決,教育部不會因此馬上修法。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博士班學生吳律德因不繳學生會費,被學生會提告討錢,一審判吳律德須付700元給學生會。吳律德提起上訴,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由學生會勝訴。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議113年教育部相關預算,陳秀寶表示,自己收到許多學生反映,擔心此案會影響未來變成強制繳交學生會費。她指出,《大學法》第33修規定,「學生為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其中的「得」有模糊空間,未來會不會修法規定學生繳費?
潘文忠回應,法院做出個案性的裁決,但依照目前法規,沒有繳會費並不會影響學生的權益。而且青年署已經制訂相關辦法,要求學生會收費須經公開討論、議決程序,代表在法治面上已經有成熟的運作機制,所以不會因為台師大案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