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高二男學生疑遭師長霸凌輕生,校事會議決議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2名學務創新人員共4人不當管教,分別送考核會及相關機制處理,其他3人員無不當管教;人本教育基金會11日質疑校方把大事化小,尤其霸凌調查程序尚未終結,教育局和校方不要把個別行為分割出來用考核會或獎懲處理。
教育局澄清,校方所組成的調查小組,依據檢舉內容分別涉及不當管教與霸凌兩部分,按教師法及防治霸凌準則規定程序個別調查,昨日校事會議先針對涉及不當管教部分做出決議,霸凌調查小組則加速調查中,結果尚未出爐,校長也將依規送考績委員會議處,一切依法辦理,絕非分割行為,更無大事化小。
高中生在走廊在校安人員攔住。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針對這起高中生輕生案,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台中市政府未將本案調查結果提供給受害者家長,無疑是剝奪受害者具體主張的機會,市府所稱有3名人員無不當管教,並不符合受害者家長的認知及在校同學的觀察。
人本基金會表示,孩子輕生的憾事,是學務處人員「持續累積的每一個行為」所造成的,學務處人員的惡行遠遠超過「不當管教」,不應當將部分行為分割認定為「不當管教」送考核會結案。
至於該校長的部分,人本認為受害者遭羞辱欺負的長期過程,是全校都知情的狀況,「作為一校之長,他憑什麼不站上第一線阻止暴行保護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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