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搶救少子化、刺激生育率,立法院繼日前三讀通過軍職夫婦皆能申請育嬰假外,今(12月24日)接續三讀修正通過《就業保險法》等法規,刪除現行「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之規定,允許父母可以針對同一子女「同時」申請留職停薪、並領取育嬰津貼。
考量社會環境變遷,且照顧子女應是雙親責任,為了讓夫妻選擇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雙方都能獲得一致的基本生活補貼保障,因此立法院提出多項修正草案,將現行法規內容「分別請領」、「僅得夫妻一方申請」育嬰津貼等相關文字刪除,並於今下午三讀通過。
立法院三讀通過多項友善生養環境修法草案,包括《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修正草案、《軍人保險條例》第16條之1,以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草案,日後受僱者不分行業別,夫妻雙方均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且停薪期間,也將可同時請領相關保險津貼。
另,立法院已於21日三讀通過《陸海空軍軍士官任職條例》第9條之1及第22條條文修正案,刪除軍職夫婦只有其中一方能申請育嬰假的條文,軍職夫婦皆能申請育嬰假,讓國軍官兵有完善且具彈性的育嬰留職停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