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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漢停辦案今闖私校諮詢會 教師代表北上籲退回 

    2024-07-23 11:59 / 作者 吳尚軒 / 記者
    大漢技術學院教師代表於教育部門前抗議。吳尚軒攝。
    教育部今(7/23)日將召開私校諮詢會,議程包含大漢技術學院申請停辦案,也讓教師代表北上於教育部門前抗議,批評校方停辦過程程序違法、黑箱,呼籲教育部退回此案,更擔憂假若此案通過,形同大開漏洞讓後續私校可以規避《退場條例》規定。

    位於花蓮的大漢技術學院今年2月時,由董事會宣布將於113學年度起停招、停辦,引起師生嘩然並數度抗議校方、教育部。教育部今日將召開私校諮詢會徵詢意見,大漢教職員也特地北上,於教育部門口抗議。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張志綸表示,從2月董事會片面宣布停辦以來,過程裡大漢師生不但無法參與,也無法看到停辦計畫,甚至連校長都一問三不知,程序顯然有重大違失,教育部聲稱大漢不是用《退場條例》,而是透過《私校法》進行停辦,但《私校法》規定學校停辦是要有重大違失或辦學滯礙難行,然而現在大漢現金還有8000萬,以及價值數十億的土地、建物,顯然並非滯礙難行,呼籲教育部退回此案。

    張志綸也指出,大漢預計在113學年,也就是今年8月停止招生就是因為《退場條例》上路後,教育部還留下漏洞,讓私校可以透過《私校法》退場,而他也呼籲,大漢過去已經有不當挪用校產紀錄,曾在台中開設產學分部,並將資源、資金挪過去,這個分部始終卻沒有招生,而是租給同樣由廖繼誠擔任董事長的大漢工商教育基金會,並拿來辦洛克威爾實驗學校。

    張志綸呼籲,教育部不應有漏洞,讓私校還能以《私校法》停辦,皆應依《退場條例》進行審核,包括設立2年改善期、重組董事會、停辦後2個月內解散及賸餘財產歸屬退場基金等,對於私自宣佈停辦或逼退師生的行為,也應予以嚴厲處罰,解除相關董事職務,大漢一案是重要指標,假若教育部放任不管,將導致更多私校效仿。

    高教工會大漢分部召集人、教師代表陳建宏表示,大漢最早是由民間捐地籌辦,是花蓮地區唯一提供工商類科進修部的學校,當初就是為了公共性而成立,如果要停辦資產就該回到縣政府,也喊話教育部長鄭英耀,可以思考如由東華大學合併大漢,讓花蓮可以保留下進修部學校。

    他並批評,今年2月以來,董事會不但逕自對媒體發佈停辦消息、暫緩招生、撤換校務會議代表等,本月還逕自停招碩士班,即使考生不願退費,仍強行將現金寄回,呼籲教育部應該撤回此案。

    對此教育部說明,大漢學校財團法人因少子女化招生情況不佳,難以持續辦學,申請大漢技術學院自114學年度起停辦,爰依《私立學校法》第70條第1項第1款所定:「辦學目的有窒礙難行,或遭遇重大困難不能繼續辦理。」擬具學校停辦計畫,規劃現有教職員工之離退處理措施、發放優退慰助金等,及現有學生之轉學輔導措施、補助學生交通及住宿等費用,經今年6月5日會議報告,並經6月7日董事會議審議通過,學校法人於6月12日函報停辦計畫。

    教育部表示,刻正依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辦理審查作業,並訂於7月23日召開「私校諮詢會」徵詢意見,並作為後續審查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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