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表示,雙11購物節為全台大量物流業者最忙碌時期之一,針對物流基層超時工作等工作狀況向勞動部抗議勞檢不確實。翻攝自台灣貨運倉儲產業工會臉書
雙11購物節已開打,百貨、網購衝業績之餘,物流業司機配送員瘋狂加班也備受注目。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今(11/6)表示,雙11就是資方大賺,卻是物流業超時工作、違反勞基法的高峰期,即便勞動部皆進行勞檢專案,111年懲處193件,但僅裁罰5到15萬,對獲利上億的物流業根本九牛一毛。
工會表示,勞動部今年初公布,111年度的交通運輸業的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共有193件違反勞動法令,其中超時工作、未依法給付加班費、休息時間不足為最常見的違法情形,處分率有16.1%,實屬偏高,今年也會持續進行。
不過,工會指出,雖然勞動部主動對物流業者進行勞檢,但過程中卻沒有請產業工會陪同,導致勞檢員很難抓到違法問題,而且勞檢期間也沒有選在「雙11」這種超時工作、違法高峰期進行。
工會表示,曾經向勞檢處建議,在依據《勞動檢查法》第15條勞動檢查員執行職務時,必須「詢問有關人員,必要時並得製作談話紀錄或錄音」、「通知有關人員提出必要報告、紀錄、工資清冊及有關文件或作必要之說明」,還要依據《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在外工作勞工之工作時間紀錄方式,不能單單檢視事業單位的「簽到簿」或「出勤卡」。
工會指出,有效的勞檢應該同時檢視物流司機的行車紀錄器、GPS紀錄器、電話、手機打卡、網路回報、客戶簽單、通訊軟體或其他可供稽核出勤紀錄之工具,且需要提出相關書面記錄報告。
工會說明,勞動部應該在上午8點或下午5點執行勞動檢查,才能避免司機因為出車無法受檢。工會不滿地說,過去遇到類似狀況,物流公司都會直接規避,不提供相關資料,導致勞動部無法確認公司是否有全額給付勞工工資、延長工時,以及休息的情況,「就算勞動部勞檢後認定違法,往往也僅開罰5到15萬,對於獲利上百億的物流業根本是九牛一毛,」呼籲勞動部應確實執行有效的勞檢,確保勞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