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長認為應該用中央分隔島為中心劃分近端與遠端。資料照
為擺脫行人地獄罵名,6月30日起車輛未停讓行人,最高罰6千、記點3點且強制道安講習3小時,不過昨日警方傳出,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得停讓,交通部長王國材緊急致電內政部長林祐昌討論暫緩實施;王國材今(6/22)日坦言,該規定不盡合理且對車流影響甚鉅,下週一(6/26)日將邀請警政署討論執法空間。
交通部16日預告修法,6月30日起,駕駛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一般道路裝載散落物掉落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將強制接受道安講習;不過昨日晚間傳出警政署透露,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距離遠近都要讓行。
交通部長王國材上午到高公局視察。交通部提供
王國材今日視察路況前受訪證實,昨日聽到只要有人在人行道車輛就必須停止的消息,不過如果是在較長的馬路上,一旦有人踏道人行道,車輛在路口近端就要停下是不合理的,因此晚上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討論,應該依照中央分隔島或中央分隔線劃分,分成近端與遠端。
王國材說,目前初步方向認為,不要有人在人行道,車輛就必須立即停下禮讓,這樣不盡合理且對車流影響甚鉅,應以中央分隔線一半做為分界,討論執法空間,所以下週一路政司會邀請警政署一起開會討論近端得執法標準。
王國材解釋,近端是人行道中央分隔線為中心點劃分,比較接近的叫做近端,過去警政署標準是3公尺,車子與行人距離3公尺就會執法,發現很多車子開很快,對行人很危險,因此希望是近端有行人通過必須停等,相關細節待下週一討論後盡快定案。
王國材提醒,6月30日後,處罰條例修訂,對於不禮讓行人有較嚴格的處罰標準,最高罰6千並記點3點,更重要的是,要參加道安講習3小時,請所有駕駛注意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