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表示為促進電動車量普及,將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公共充電樁。電動車充電示意圖。路透社
交通部今(6/13)表示,為配合「2050淨零排放」發展方向,並促進電動車輛使用普及,將由公路總局受理地方政府申請補助公共充電樁,提升充電設施數量,完善電動車使用環境。
交通部指出,停車場法第27條之1已於2022年底修正增訂公共停車場應設置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目前已研擬設置管理辦法草案,未來將要求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之充電專用停車位數量,應達轄區內公共停車位總數之2%以上,並參考歐盟建議車樁比十比一,需達當地電動小客車登記數量之10%。至於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之電動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則應占停車位總數的1%以上。
交通部表示,截至2023年第一季,全國公共充電設施已設置慢充樁6,028槍、快充樁1,724槍,已達2024年10月電動小客車設置公共充電樁目標數量。為加速推動公共充電樁設置,交通部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編列9.7億元,預計於2023至2024年間補助地方政府及交通部所屬機關建置公共充電樁慢充4,000槍、快充400槍,優先設置於公共停車場及交通運輸節點,並依各縣市所屬財力級次辦理補助。慢充每槍最高補助8萬元,快充每槍最高補助200萬元。
交通部進一步表示,截至2023年6/9止,已有新竹市及連江縣政府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申請補助,交通部呼籲其他縣市政府儘速提出申請,以提升充電樁設置數量,並帶動電動車產業發展。交通部強調,期望透過對公共停車場之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應設置數量及充電設施設置規範及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公共充電樁等措施,朝向運輸淨零排放之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