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機車越來越普及。資料照
為鼓勵綠能交通發展,目前電動汽機車免徵汽燃費,然而,交通部規劃,當電動小客車達50萬輛、電動機車達240萬輛時,將對電動車開徵汽燃費,預估最快於2030年實施,費用將依馬力換算排氣量,最高不超過1萬5720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2/16)審查114年度預算,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質詢時指出,目前的「汽燃費」主要用於道路養護及安全管理,但電動車因不使用燃油而免徵稅費,名稱不符合電動車特性,建議改為「道路養護使用費」,以突顯使用者付費原則,並採用隨里程收費模式,而非隨車徵收。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表示,目前電動小客車掛牌數約9萬輛,電動機車約70萬輛,分別占整體掛牌車輛的約1%與10%,預估隨著電動車普及,電動小客車達50萬輛、電動機車達240萬輛時,將不再享有免徵汽燃費的優惠,改為「隨車徵收」,並依照馬力進行課徵,最高費用比照現行8000cc小客車汽燃費上限。
林福山表示,未來電動車汽燃費將依車輛馬力換算排氣量進行課徵,最高金額為新台幣1萬5720元,與目前傳統燃油車的汽燃費上限相同,然而電動車數量尚未達到課徵門檻,估計2030年將是政策上路的適當時機。
林俊憲也提到,部分網友估算,若以隨車徵收為準,一年稅費可能高達7、8萬元甚至10幾萬的稅金,已經有車主開始惶恐,甚至可能影響電動車銷售。對此,林福山澄清,網路上流傳電動車每年可能需繳納數10萬元稅費的說法並不正確,實際金額將以合理計算為依據,並設定課徵上限。
交通部長陳世凱承諾,未來會視技術發展與社會需求,調整徵收模式;針對名稱與課徵標準,將舉辦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後再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