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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員稱移工車禍肇事要就安基金賠 勞發署:回歸交通及民事責任

    2024-10-22 18:33 / 作者 徐筱嵐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車禍肇事者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都要負起交通肇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資料照
    針對台中市議員質疑,台中市發生多起移工肇事,卻出現多起受害者求償無門的事件,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10/22)表示,車禍肇事者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都必須負起交通肇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另已持續橫向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地方政府,協助車禍被害人及家屬獲得保險理賠及補償,並獲得相關的法律諮詢訴訟協助資源。

    另對媒體報導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來文3次未有下文,勞發署也澄清,經查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曾於2022年及2023年來文建議課予雇主連帶保證責任,及建議就業安定基金增列用途,保障失聯移工違規行為侵權民眾權益,均已具體回復應依法究責非法移工肇事賠償責任、非法雇主連帶責任,並結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車禍被害人及家屬獲得保險理賠、補償及法律扶助。

    台中市無黨籍議員陳廷秀昨日在議會質詢,並指出台中市發生多起移工肇事,受害者求償無門,政府設置就業安定基金,引進外籍勞工,保障本土勞工權益受損的補救機制,應好好運用補償本國受害者,不要變成勞動部的小金庫。

    勞動力發展署今日說明,依據民法規定,被害人可以向肇事移工請求醫療費、殯葬費及法定扶養義務支出等費用。若肇事移工受聘於非法雇主,且可認定移工駕車是為執行非法雇主交辦事項,依民法第188條規定,應由非法雇主與肇事移工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被害人可向非法雇主及肇事移工請求賠償。

    此外,被害人或家屬若是未獲汽車強制險理賠或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可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協助,可提供車禍被害人法律諮詢及撰寫民事訴狀。

    勞發署表示,台中龍井案肇事的非法移工不是合法駕駛,且車輛是本國人所有,已經橫向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車禍被害人法律諮詢及撰寫民事訴狀,被害人已獲得強制汽車責任險給付;另肇事非法移工經民事訴訟後也賠償部分金額,並經臺中地方法院依肇事逃逸等罪,判處1年6月徒刑;至於另一案件的肇事移工,同樣因肇事逃逸被判刑,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也補助家屬喪葬費用,並持續提供關懷協助。

    勞發署強調,就業安定基金由合法雇主聘僱移工繳納費用而成立,基金法定用途是為用來作為促進國人就業訓練、提升勞工福祉及外國人聘僱管理等事務,基金的管理及運用,都需經法定程序編列、審議及監督,絕非外界指稱是勞動部的小金庫。外國人車禍肇事應回歸交通及民事法令,依法究責非法移工肇事賠償責任,並進一步追究非法雇主應需負起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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