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前董事長王濱(中)因貪腐罪名,12日遭山東法院宣判死緩。翻攝新華社官網
中國央視新聞報導說,曾任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國方,與台灣無關)董事長以及黨委書記的王濱,已因貪腐罪名被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刑2年。
這種通常稱為「死緩」的中國式死刑,意味著將會轉為無期徒刑。王濱在入獄2年內沒有其他違法犯行,就會被從死刑犯轉為無期徒刑犯,但不得假釋、減刑。
新華社報導說,王濱在1997年到2021年期間,利用任職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交通銀行、交銀國際信托、中國太平保險集團、中國人壽保險、廣發銀行等公司職務時的職權,收賄向有關人士安排貸款、安排職位以及開發項目合作。
報導說,王濱在這段期間,透過本人或家屬總共收受3.25億人民幣賄款(約14.3億台幣),並從2012年開始,非法匯出5,642萬人民幣(約2.48億台幣)的外幣資產到境外帳戶。由於王濱自行交代非法賄款的細節,坦承犯罪,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因此判處他死緩。
王濱在去年1月遭到中共中紀委的貪腐調查,去年9月遭到開除黨籍與公職的「雙開」處分,之後移送中國司法部門逮捕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