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等一張票!」一群年滿18歲的青少年今(4月15日)齊聚立法院,透過行動劇表達指出,香港1990年將投票權年齡下降至18歲、韓國在2005年將投票年齡降至19歲、日本也在2015年跟上世界潮流腳步,「台灣還要等多久?」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
台灣最早推動下修選舉年齡限制的是「台灣青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台少盟網頁介紹,他們從2005年底就開始研議推動降低投票年齡運動,希望讓18歲青少年及早擁有投票權,使青少年的意見能廣納於各項公共政策決策中。2014年,台少盟與多個關注青少年權利的學生團體、青少年團體等組成「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
站在民間團體的立場,18歲公民權運動已走過15個年頭,期間每逢選舉年,相關議題皆會重提討論,後皆因形同「鐵籠公投」的修憲高門檻而不了了之。但2018年《公民投票法》修法通過後,除了連署門檻、通過門檻降低,也下修了公投投票年齡至18歲,因而再度提升社會對直接選舉的投票年齡下降的關注。
「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今上午齊聚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並以「等一張18歲的選票」行動劇開場。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代表發言指出,根據美國中央情報局2018年資料顯示,目前全世界235個國家及地區中,僅剩11個國家尚未調降投票權,而亞洲地區則有新加坡,以及名列民主國家的「台灣」,顯見「投票年齡門檻下修」與「擴大青年公民參政權」已是世界趨勢。
葉大華也公布聯盟於3月24日至4月5日進行的網路問卷調查結果,共回收1766份問卷,其中高達6成填答者為16至20歲青少年。首先針對是否同意投票年齡下修,高達89%同意、僅11%不同意。而對於《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之表態部分,也有91%表達同意、僅9%不同意。
葉大華指出,迄今已有約934萬的18至19歲青少年,遲遲等不到一張18歲的選票。然而台灣社會對於投票年齡下修的支持比例,已從2005年起8成以上高度反對,到近10年來逐漸成長為逾5成的支持率,可看見青少年對於公民參政權利具有高度期待與想像,因此期待立法院儘速組成修憲委員會,讓社會能進行充分溝通。
投票權下修是趨勢,青年發出心聲:「台灣還要等多久?」(圖/李英婷攝)
其實,對於下修投票年齡,在立法院不分藍綠早已有共識。立法院法制局2018年11月的研析報告,即主張下修選舉投票年齡門檻。有鑑於《公民投票法》已下修投票年齡門檻訂為18歲,基於「法律秩序的安定性」,建議檢討修正相關法律的選舉罷免投票年齡,以使法規與國民意志相結合,並為國人接受與依循。
立法院在上一會期也有跨黨派立法委員提案修法,但最終無法完成修法,除了因適逢選舉年,各黨派各自有其盤算、難以心平氣和討論外,最重要是部分親綠政黨提案下修投票權,也同時會連帶提案修憲、更改國名。涉及統獨議題,在台灣社會總是敏感,因而看似簡單的擴大「公民參政權」,卻在立法程序上總是如銅牆鐵壁般,難以打破。
響應民間發動投票權下修運動,朝野立委支持。(圖/李英婷攝)
不過,當社會民意高漲,且民間團體主動提出「兩階段修憲模式」訴求,即本次應以18歲公民參政權修憲案單獨成案,或應考慮搭配降低修憲門檻,為第一階段優先修憲提案,大大降低「政治敏感度」後,朝野若有共識,投票權的下修也不無沒機會。
民間團體今上午舉辦的記者會,包括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奕華、民進黨立委蘇巧慧、高嘉瑜、范雲、無黨籍立委林昶佐、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以及前台北市立委候選人、「壯闊台灣」發起人吳怡農等皆共同出席力挺。
林奕華指出,這次防疫台灣處於領導地位,但在「18歲公民投票權」部分,台灣卻是遠遠落後。由於「18歲公民投票權」已成本屆朝野黨團的最大共識,故希望立法院長游錫堃能儘速召開朝野協商,並組成修憲委員會。
吳怡農穿粉紅西裝、戴粉紅口罩出席力挺投票權下修。(圖/李英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