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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程碑!南韓最高法院承認同性伴侶法律權利 可列健保被扶養人

    2024-07-18 16:54 / 作者 李寧怡
    南韓同志伴侶蘇晟旭(左)與金勇敏(右)18日獲最高法院判決勝訴,蘇男可以金男眷屬身分加保健保,兩人喜極而泣。路透社
    南韓最高法院今天(7/18)做出里程碑式判決,裁定一對同性伴侶勝訴,其中一人可以眷屬身分加保國民健保。這是南韓最高法院首次承認南韓民法尚未承認的同性伴侶法律權利,可能為南韓的同性婚姻合法化鋪路。

    韓聯社報導,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全員合議庭今天宣布,就原告蘇晟旭(音,So Seong-wook)對國民健保公團提起的行政訴訟維持二審判決,判處蘇男勝訴,可列為伴侶金龍敏(音,Kim Yong-min)的眷屬,在金男的公司加保健保。

    最高法院在判決中表示,《國民健康保險法》並未明文將同性伴侶排除在被扶養眷屬資格之外,若僅以同性為由取消原告的健保眷屬資格,既是歧視行為,也嚴重侵犯尊嚴和價值、幸福追求權、隱私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權利。

    南韓同志伴侶蘇晟旭(左)與金勇敏(右)18日獲最高法院判決勝訴後,遭媒體包圍。路透社


    報導指,蘇晟旭、金龍敏這對男同志伴侶於2019年舉行婚禮,雖南韓《民法》尚不承認同性婚姻,不過在公司加保國民健保的金男,自2020年2月將蘇男登記為眷屬,加保健保。同年10月,健保公團以不符條件為由,向蘇男收取保費。

    蘇男2021年2月提起行政訴訟,稱他與金男實為婚姻關係,只以同性為由否定健保眷屬資格,有違被扶養人制度的宗旨。蘇男還主張,未登記結婚的同居配偶向來可獲認定為職工健保的眷屬,自己卻遭拒絕,是受到不正當歧視。

    路透社


    2022年1月,首爾行政法院一審判決原告敗訴,稱依據南韓《民法》、最高法院及憲法法院的判例,或南韓社會的普遍觀念,仍視婚姻為男女之間建立的關係,目前沒有將同性結合納入婚姻範疇的依據。

    但高等法院2023年2日改判原告勝訴,要求健保公團恢復原告的健保被扶養人資格。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東亞研究員 Boram Jang表示,今天的判決是「南韓平等與人權的歷史性勝利」,但也提醒著同性伴侶須經歷漫長的司法程序,才能爭得本應獲普世保障的基本權利。

    南韓最高法院18日做出有利同性伴侶的里程碑判決,但反對團體到場抗議,有示威者持標語寫著「我們無法接受同性婚姻」,要求撤回判決。路透社


    相較於亞洲其他地區,南韓社會對同性婚姻的支持度不高。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去年11月發布的調查,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南韓民眾僅4成,在受調查的12個國家地區中居第9位,高達56%的受訪者持反對態度。

    台灣雖為亞洲首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但在這項調查中,僅45%台灣受訪者贊成同性婚姻,居第7位,低於日本、越南、泰國、香港、柬埔寨、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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