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除役後貯放在乾式貯存場的高階核廢料,規劃先遷移至集中式貯存場。台電提供
現階段核廢料處理要找到最終處置場因公投、選址等難關停滯不前,但在蘭嶼核廢遷場、3座核電廠陸續除役,大量的高階、低階核廢料處置其實迫在眉睫,必須找到「合適住處」,政府現在規劃以集中式貯存設施作為核廢處置的過渡期,然而即使藉此跳過公投,但如何化解居民擔憂成為下一個蘭嶼,深怕政府承諾的「暫存」變成「永久貯存」的地方抗爭,仍充滿變數。台電推動興建放射性廢棄物集中式貯存設施的初步規劃,分為貯存區、輔助區與碼頭區,在場址選定後將花費16年時間完成興建,並且優先轉移蘭嶼貯存場的低階核廢料,再來貯存台灣本島3座核電廠除役後的用過燃料棒(高階核廢料)及低階核廢料。
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處長張學植說,由於核廢料最終處置無法一步到位,因此以中期暫時貯存設施作為過渡期,不論高階、低階核廢都集中貯放。至於最終處置場,國際包括芬蘭、瑞典都有選定場址,芬蘭預計明年(2024)營運,台灣會參考其他國家作法尋找適合地質條件,做詳細調查及科學論證,才會對外向國人說明。
過去台電研擬的集中式貯存設施,是以無人島或準無人島作為選址目標,但是為避免再出現蘭嶼核廢這種過往以弱勢地區為場址的社會不正義現象,原能會要求台電應依循公正、公開參與的程序、客觀的標準原則辦理選址,以全台灣地區包含離島為選址範圍,不預先限縮無人島或準無人島。
台電規劃適合選址的區域,是依據原能會所公布的《集中式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場址規範》,列出不得做為場址的地區後,雖然有繪製出場址適宜性地圖,但是台電一直以避免民眾誤解不宜公開為由拒絕對外提供,但是據了解,台電繪製的場址適宜性地圖,只是排除包括斷層帶、水庫、流域等區域,也沒有像低放條例排除人口密集區。
台電集中式中期貯存場初步規劃
100年設計規劃 民眾憂心「中期」變「終期」由於集中式貯存場不用比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須辦理公投,台電認為可避免地方政府不願辦公投阻擾的情事出現,選址也會以徵求自願場址及篩選潛在場址同步進行,並且估計若是貯存40年,至少會發放約130億元回饋金,其中所在地區100億元,鄰近及該縣市政府30億元。
然而,民眾對於「中期」的集中式貯存場可能變成「終期」仍充滿疑慮,因為依照台電規劃,雖然對外稱是營運40年,會將核廢料移至最終處置場,但是集中貯存場設計年限是100年,這幾年台電在核一或核二除役等在地方召開說明會,都有居民對此提出質疑就是「永久貯放」。
台電規劃的集中式貯存設施示意圖。翻攝自台電簡報
為什麼核廢料會變成難以處理的「燙手山芋」?環境法律人協會研究員謝蓓宜分析,從有核電以來,台灣核廢抗爭便如影隨形,「核廢料走到哪,民間社會抗爭就到哪」,民眾不願接受主要有三大原因,包括對核廢政策信心不足、過去管理失當、政策輕率造成不信任。
謝蓓宜說,民眾對於核廢政策信心不足的原因是,核廢料應該是「絕對安全」, 只要有破口產生,都會覺得「都是在騙我」;過去管理失當也造成民眾不信任,以喧騰一時的輻射屋事件為例,當初政府發現問題後,是試圖壓訊息,未做公開揭露,直到媒體揭露才承認,導致民眾越來越不信任政府;政策輕率造成不信任,像是蘭嶼遷出核廢的政策一直跳票或停滯不前,造成民眾難以信任政府承諾,也是核一、核二廠周邊居民,如何相信承諾,乾式貯存場不會變成永久場址。
根據《低放射性廢棄物選址條例》,在整個流程中,只有在公告擬定選址計畫與提出建議候選場址後有30天的刊登公告日讓公民參與,時間非常短,在地方深入溝通部分,根據條例,是由指定選址者台電進行公共溝通,但並未規範到底如何溝通以及溝通對象。
台灣核電廠高階核廢料貯存情形
只跑程序不是雙向溝通 淪為政策宣導謝蓓宜認為,核廢政策爭議的共同點便是政策前期未納入公民參與,一紙公文便決定人民命運,政策說明會淪為政策宣導,而非雙向溝通,且政府只想走完程序、紙上談兵,未實際接觸當地居民。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傅玲靜以第一份具有約束力的環境保護國際法律文件《奧爾胡斯公約》檢視我國核廢法制,強調該公約中一項很重要的精神是公民參與環境決策,不論是研擬計畫、法案或做成行政處分,一旦程序開始,就應及早納入公眾參與。
她強調,在還沒有所謂的程序開始之前,就要及早的公眾參與,這件事情非常重要,行政機關必須要及早的聽取民眾的意見,再來研議整個政策或者草案,而不是在一開始抱著已經既定計畫,到當地跟民眾去溝通。
傅玲靜說,根據公約精神,意見表達不一定是制式的聽證會,重點在於能夠交換意見、溝通協調、尋求共識,這才是整個程序中最重要的核心機制。
因此,政府雖然已將集中式貯存設施作為現階段核廢處置的階段性目標,行政院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也要求台電儘快制定核廢社會溝通規範,但台電至今仍將「集中式貯存設施場址適宜性地圖」視為密件,不對外公開,導致社會至今仍無法就相關議題得到充分資訊及廣泛討論。
核二廠除役後,核廢料究竟何去何從,多次引發中央與地方爭辯。台電提供
台電2021委託政大所做的核廢社會溝通規畫案件建議台電,觸及對象除了傳統的地方關鍵領袖和政治代表外,也應該嘗試多元的溝通途徑,如教育系統、社區創生、文化社群等。讓政策資訊在不同管道被傳播與理解,避免資訊獨佔和尋租的困境。
核廢處理是一種高強度的鄰避設施,不可能在短時間內達到成效,必須先從信任建立與資訊完整揭露兩面向開始,滿足社會大眾這兩項主觀感受,才有進一步討論的機會,否則核廢爭議及衝突,在台灣將成永遠無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