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政策,財政部國產署釋出非公用國有土地標租,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據統計,截至去年底,租約存續中有24宗、預計發電量29.55MW,最新一批標租案則再釋4宗國有地,並將於14日開標。
國產署近年以創新型態的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方式,建立標租光電、標租文資及國有房地包租3項機制,結合民間資源,共同活化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其中,為積極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國產署以一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實務經驗為底,洽取相關主管機關專業意見後,在民國108年初建立標租光電制度,所篩選的標租光電標的,是經洽商相關主管機關意見後,才評估辦理。
國產署6日發布統計指出,截至111年底,辦理標租光電公告共16批、計有61宗國有土地,面積約69公頃;標脫37宗、簽約31宗,後因生態議題或地方政府態度未明等緣故,終止租約7宗,現租約存續中24宗,預計發電量29.55MW。
國產署表示,為持續推動再生能源政策,國產署所屬分署去年12月30日公告辦理標租4宗國有土地,面積計約8公頃,訂於今年2月14日開標;根據招標公告,4宗標的分別位於高雄市燕巢區、屏東縣林邊鄉、台中市新社區以及花蓮縣吉安鄉。
文資方面,國產署指出,去年下半年公告標租4處國有不動產,其中2處、即台北市陽明山美軍宿舍群、嘉義市嘉義區監理所宿眷舍,已標脫並與得標人簽訂契約;同時,台中市霧峰光復新村省府眷舍已評選出得標人,預計今年3月辦理簽約。
國產署表示,標租文資於去年首次推出以來,成效優異,期待對文資保存維護有興趣的專業人士參與投標,共同達成文資不閒置,並經活化利用後,讓更多民眾親近體驗文資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