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海運股東委託律師林文鵬(右)日前對張國華等10名董事會成員提告。呂志明攝
長榮海運股東及律師近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告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長子張國華等人涉內線交易,並前往證期局檢舉。金管會今天表示,證交所有股市監視制度,若分析發現異常,會依規處理並移請檢調調查。
長榮海運股東、律師林文鵬4月22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張國華及長榮董事柯麗卿於長榮海運2023年8月14日處分長榮航空股票的重大消息公布前,買賣長榮海運股票,涉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24日再前往證期局檢舉。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證交所一向有股市監視制度,若看見價量異常,會搭配重大訊息進行分析。因涉及刑事責任蒐證定罪,若證交所有發現異常情事,會移請檢調調查,若檢調需要協助,金管會也會配合辦理。
先前有長榮股東指控長榮海運與巴拿馬長榮國際間近新台幣300億元的股權及不動產交易,涉不法疑慮,今年3月向台北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提告張國華與長榮海運董事會成員等10人涉嫌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與非常規交易罪。高晶萍也表示,證交所會併案查核,若發現異常,都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高晶萍指出,證交所對上市公司均有管理機制,在交易面有股市監視制度,對於公司財務業務面,證交所依規也可進行財報實審、內控查核、平時例外管理等,亦會去檢視有無延遲發布重訊,證交所會依公司情況,採取必要監管措施。
對於股東指控,張國華近日發布書面聲明表示,交易都依法進行申報,絕無內線交易,也無任何獲利,身為守法守分的公民,會尊重司法,全力配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