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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囤房稅2.0】房屋稅差別稅率無感?多屋族未有效利用平均每戶恐多繳5千元

    2023-09-21 20:17 / 作者 吳馥馨
    房屋稅差別稅率2.0上路,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且又未有效利用者,平均每戶將多繳納的房屋稅約4,300元至5,000元。。廖瑞祥攝
    為實現居住正義,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俗稱囤房稅2.0)方案。面對外界質疑政策的有效性,賦稅署長宋秀玲設算,若以每年全國住家用房屋稅收約415億元來看,修法調升非自住稅率而增加的房屋稅收約55億元,相當於房屋稅收增加13%。

    再以推估的稅收影響來看,財政部預估,因本次《房屋稅條例》修法而調整成依較高的非自住稅率戶數約89萬戶至128萬戶,增加的稅收約45億元至55億元。財政部官員表示,這相當於持有多戶非自住房屋,且又未有效利用者,平均每戶將多繳納的房屋稅約4,300元至5,000元

    房屋稅差別稅率2.0稅收影響估計。財政部提供


    房屋稅差別稅率≠囤房稅 已具空屋稅精神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後,財政部再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修法細節。

    賦稅署長宋秀玲特別強調,雖然外界都稱本次修法為「囤房稅2.0」,但政策的原意不是針對「囤房」,而是「多屋且沒有做有效使用」者,才依較高的稅率來課徵房屋稅

    也因此,有在野黨提出應由中央統一徵收「全國空屋特別稅」時;宋秀玲回應表示,其一,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房屋稅屬於地方稅,如果改由中央統一課徵,那麼稅收該歸中央還地方?其二,「空屋」該怎麼定義,各界也意見分歧。

    而「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針對的是「多屋且沒有做有效使用」者,也就是說,多屋族雖然名下擁有超過合理自住需求的房屋數量,但若釋出到市場出還是享有1.5%至2.4%的較低稅率,已具「空屋」納稅的精神。

    建商合理銷售期維持2年

    至於日前修法草案公告時,有建商反映建商蓋房子是增加市場供給,而非購屋囤房,應只課單一稅率。

    最終行政院通過的版本仍是建商待銷售的住家房屋持有2年以內,稅率為2%至3.6%。若建商持有待銷售房屋超過2年,將依2%至4.8%的稅率課徵房屋稅。

    宋秀玲表示,之所以把「持有2年」當成建商的合理銷售期,是經過調查,一般建案經過2年的銷售量大約七成。之後建商可以視餘屋狀況,檢討自身的定價策略。

    新法調高差別稅率、調降全國單一自住稅率

    財政部表示,依行政院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通盤審慎研議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包括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增加多屋者及空置房屋持有稅負外,並兼具空屋稅精神,符合公平正義。

    其中,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之稅率,預估全國310萬戶受惠、稅收減少約23億元,相當於平均每戶每年少交741元房屋稅;其餘修正部分(調整非自住房屋稅率)預估受影響房屋數約89萬戶至128萬戶、稅收增加約45億元至55億元;限制10萬以下低價房屋不得超過3戶,影響約7.8萬戶,稅收影響0.7億元。

    財政部表示,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希望能自2024年7月1日起實施。


    住家用房屋非自住使用調高差別稅率。財政部提供


    特定住家用房屋適用較低稅率。財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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