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放寬銀行兼營債券 8家外銀已申請。資料照
金管會宣布放寬銀行兼營債券自行買賣業務,鬆綁銀行以附賣回條件買入之債券自行買賣限額,滿足保險業美元資金需求,相關放寬也符合金管會推動境內金融需求由境內金融機構辦理之政策方向一致。目前8家外銀表達興趣,保險公司如有需要相關美金需求時,可向這些銀行直接辦理。
過去銀行以債券附買回交易(RP)賣出之債券交易餘額不得超過該銀行核算基數之30%(銀行所有核算基數858億元);且單一海外關係企業買賣、交易總餘額不得超過銀行核算基數之10%,與所有海外關係企業不得超過20%。
修正後與海外總行、區域總部、母行間之附買回條件交易(RP),免計入所有RP部位之限額與海外關係企業交易限額,未來在858億元此基數內都不受30%及10%的限制。
金管會表示,本次放寬後銀行將可結合集團資源滿足保險業客戶從事債券附條件交易之需求,促進其短期資金運用之效益,目前美國銀行、德意志銀行、大通銀行、法巴銀行、東方匯理、瑞銀 、荷蘭安置、澳商澳盛銀行等8家外銀都有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