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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揪肥貓!652家企業年報需揭露董監酬金、不揭露最高罰480萬

    2023-05-04 17:10 / 作者 陳俐妏
    金管會提醒公司今年編製股東會年報應注意事項。資料照
    股東會旺季來臨,金管會祭出年報編列注意事項,如近3年財報虧損、公司治理數最後一級距等6種情況,需揭露個別董監酬金,且如同時有財報虧損、公司治理2項,更要個別揭露前5位酬金最高主管酬金資訊。金管會統計,符合2情況企業達557家,如不揭露,將可處以24萬到480萬元罰鍰。

    金管會表示,股東常會將陸續召開,公司如符合(1)最近3年度財務報告曾虧損 (2)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屬最後一級距,或最近年度曾遭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櫃、(3)最近年度董事監察人持股成數連續三個月不足、(4)最近年度任三個月董事監察人平均設質比率大於50%、(5)全體董事監察人酬金占稅後淨利超過2%,且個別董事監察人酬金超過1500萬元、(6)非主管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未達50萬元等6項條件之一者,需強制揭露個別董事及監察人酬金資訊。去年統計資料,需強制揭露的家數達652家。

    金管會也說明,另符合有財報虧損、公司治理,需個別揭露前五位酬金最高主管,例如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長或財務主管等經理人之酬金資訊。

    而董事長與總經理為同一人之資訊552家企業也要揭露,金管會說明,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為同一人或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者,應說明其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因應措施,

    此外,實收資本額100億以上、鋼鐵業及水泥業之上市櫃公司依永續發展路徑圖規劃時程應於今年完成個體公司温室氣體盤查,自今年起全體上市及6億元以上之上櫃公司,均應提供英文版股東會年報,以利外資行使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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