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王美花。陳品佑攝
經濟部日前推動服務業自願配合適溫行動,外傳若餐廳在用餐時間的冷氣溫度低於23℃時,最高將被罰10萬元,比汽機車不禮讓行人而肇事,導致他人傷亡將處至多處3.6萬元還高。經濟部長王美花今(4/24)日掛保證,「絕對沒有處罰」。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邀請王美花及台電公司,就台電強化電網韌性相關計畫執行現狀、經費編列與具體成效」進行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楊瓊瓔關心日前「限溫令」,以及外傳冷氣溫度超過23℃將被罰10萬元之事。
經濟部4月18日宣布冷氣適溫運動起跑,由1,300餘家觀光旅館、連鎖餐廳、會議中心等相關服務業自願參與,在「用餐時間」將冷氣調至23℃±1。
但該活動引發一連串爭議,包括輿論質疑,是「缺電」才要推動冷氣適溫運動?也有媒體報導,汽機車不禮讓行人而肇事,導致他人傷亡將處7,200元至3.6萬元;經濟部試辦餐飲用餐時段「限溫23度」,違規者將罰2萬至10萬元,吹冷氣並無危害到他人,但汽機車肇事涉及民眾的生命安全,結果冷氣溫度開太低的罰金竟是不禮讓行人肇事致使傷亡的2.78倍,實在太離譜。
王美花重申,絕對沒有開罰10萬元的問題,「目前都沒有」。楊瓊瓔追問,目前沒有,那未來會不會有?王美花說,目前都在推廣期,要看推廣狀況並檢討,至少要觀察1到2年的時間,「目前絕對沒有處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