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對NCC提起行政訴訟,總經理林之晨坦承擔心會被NCC行政報復,NCC副主委翁柏宗今表示「沒有這個問題」。戴嘉芬攝
電信界2宗合併案目前進入公平會審查階段!先前台灣大哥大因不滿NCC規定超標頻譜需限期無償自主繳回,還強調「於法無據、窒礙難行」,並於3月17日對NCC提起行政訴訟。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曾表示,希望透過行政訴訟程序,台灣大能獲得合理補償,還不諱言「擔心會被NCC行政報復」。對此,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今(4/19)對《太報》記者表示:「沒有這個問題」。
翁柏宗強調,NCC是合議制機關,所有決議都是公開的,因此不會有甚麼行政報復的問題。
至於台灣大聲稱在合併基準日當天就能用MOCN方式讓台星用戶連上台灣大網路,並強調這是比漫遊更先進的網路資源共享形式。翁柏宗則表示,「台台併」、「遠亞併」2宗合併案初期,都是用MOCN方式連網,沒有任何差別。
NCC平台處行動科科長廖敏全解釋,MOCN(Multi-Operator Core Network;多重營運商核心網絡系統)基本上是兩家電信事業在同一個地理區域,共用一套基地台網路。
廖敏全舉例,亞太5G用戶若進到遠傳基地台範圍,因為遠傳、亞太有簽訂合約,因此遠傳基站可判斷出是亞太用戶,就會把訊號即時傳送到亞太合網區,這就是MOCN連網技術。
就實際操作層面來說,MOCN方式能讓被併業者(台灣之星、亞太電信)的用戶,在合併初期就能連上台灣大哥大、遠傳網路的最快解決方案。廖敏全說,業者只需對基地台進行設定,讓基地台能接收被併業者的用戶手機訊號,這是合併初期的做法;後續業者再去進行大規模「合網整併」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