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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電財務黑洞2-1】台電嚴重虧損還持續敗家 揪出五大黑洞「開源不節流」

    2023-04-17 07:00 / 作者 洪敏隆 / 記者
    台電財務虧損嚴重,國際燃料價格飆漲並非唯一原因。洪敏隆攝
    電價調漲4月上路,平均漲幅11%,經濟部長王美花將此次調漲定調為「台電不能倒」,是為了讓台電穩健經營。但是,撇開國際能源價格飆漲因素,台電早已長期累積數百億元虧損,《太報》檢視台電112年度預算及近幾年決算報告,整理出台電在虧損下卻未止血改善,持續「敗家」的財務黑洞。

    台電發電成本高達65%是燃料成本,前年(2021)台電燃料成本是2924億元,去年(2022)暴增至6163億元,全年虧損達2675億元,近期國際燃料價格雖有回跌,但仍是高檔,這是經濟部對外說明4月電價必須調漲的原因。

    然而,在去年國際燃料價格飆漲前,台電至2021年底的累計虧損已經達到418億元,代表台電長期的營運虧損絕對不是只有「國際燃料價格」的單一問題,台電經營沉痾問題是很多因素累積,更離譜的是在去年嚴重虧損的情況下,台電非但沒有針對營運及財務管理做更有效管理,甚至是持續「敗家」,越花越兇。



    黑洞一:當散財童子為政治人物綁樁 「敦親睦鄰」經費越編越多

    台電以「促進電力發展及設施營運的順利進行,增進發電、輸電及變電設施周邊地區居民福祉」,每年會編列「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簡稱促協金),去年編列的預算是33.47億元,但是台電在去年大虧近2700億元的情況下,今年編列促協金的預算是「不減反增」,比去年多4500萬元,編列33.92億元。

    在嚴重虧損下,竟然還當「散財童子」揮霍越來越多,不僅很荒謬,且明顯違反台電自行訂定的促協金預算限額之來源及提撥比例的規定,依該規定「促協金是由上一年度扣除購電費用後電費收入之百分之一及上一年度發、輸、變電專案計畫工程實績總額之百分之一提撥」,在台電去年售電是在「虧錢賣」的情況下,促協金竟然可以越編越多。

    只要活動名稱有「節能」、「支持電力開發」就能拿到促協金的補助。圖截自台電111年度促協金民間團體申請清單


    促協金在地方被稱為「敦親睦鄰金」,《太報》檢視去年申請補助的3163件民間團體及個人補助申請案,經費從1萬元到200萬元不等,團體活動以社區卡拉OK或歌唱比賽最多,超過100件,球類等活動競賽及節慶活動佔的比例也很高,個人部分則是急難救助為主。

    所有活動都只要加上「宣傳節約用電」、「支持電源開發」都會給予補助,且在補助案中也都可以看到當地民代的影子,例如新北市在地青年創意交流協會獲得30萬元補助的活動名稱為「桐花琪福鄉里平安」,名稱中與當地立委的名字相同,部分申請的地方協會的理事長甚至是立委的妻子或兄弟。

    「桐花琪福鄉里平安」活動花絮照片。圖截自TuYoung在地青年創意交流協會臉書


    台電人員私下透露,因為明年初就有立委選舉,即使台電去年嚴重虧損,台電的「敦親睦鄰」費用絕對是不能少,而且還要多編。獲得「g0v公民科技創新獎助金」補助的「台電30億敦親睦鄰金追追追」計畫主持人田君陽曾受訪批評,立委為民間組織申請台電補助金,但該組織的理事長就是現任立委的配偶,「一邊審查預算、一邊申請預算」,讓台電的睦鄰經費成了民意代表的小金庫。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台電去年虧損是燃料價格大漲,更凸顯節能的迫切及重要性,敦親睦鄰不是不能做,而是重點應協助推動節能,而不是只是活動掛個宣導節能布條就好,淪為綁樁,毫無意義。

    她認為敦親睦鄰應該是協助做社區型再生能源設施,或偏遠地區發展自主再生能源,協助弱勢也應著重節能電器汰換,減少用電及電費支出負擔,錢花在刀口上,也助於改善台電整體用電、供電結構。

    黑洞二:研究經費逐年增加 終將轉嫁全民負擔

    台電去年財務嚴重虧損,但是今年度編列的研究經費高達71億元,比去年的67.7億元多出4.7億元,比前年的53.9億元要多出近18億元,且研究經費從2014年的30多億元,在短短9年已經翻升一倍之多。

    根據台電提出的研究經費計畫,總共分為經營管理、環境保護、低碳發電、用戶服務、電網系統、發電營運及核能安全等7大類,台電嚴重虧損有很大原因是經費濫用,台電卻花大筆研究經費研議如何提升公司經營能力,非常諷刺。此外,在政府確認2025推動「非核家園」,台電仍編列研究經費做「核能電廠安全與風險評估」。

    台電部分研究計畫內容,網站更版也是研究項目之一。翻攝台電研究計畫項目


    過去台電的研究經費,遭人詬病之處是跟台電有關的主管機關,例如原本應該監督台電、為台灣核能安全把關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近10年拿到台電的研究計畫超過10億元,且很多是未公開徵求或評選。另外,過去也有立委踢爆,台電綜合研究所員工假借智慧電表研究案之名,採購看似與研究案無關的高規格3C用品,甚至公器私用,用於自身出國旅遊。

    不只是台電自己編列的研究經費逐年升高,台電每一年要以接近千分之5上限的提撥率,提列繳交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規費,根據審計部的調查統計,光是2018年至2022年台電總共就上繳合計高達138.4億元。

    審計部及立法院預算中心所做的台電財務評估報告都指出,上繳研究發展基金,實質增加台電營運負擔與供電成本,終將轉嫁由全民繳納之電費負擔,應審酌台電財務狀況,檢討應提撥數。

    黑洞三:購入電力數量持續增加 每度購電成本遠大於發電成本

    檢視近年台電「購入電力」的預算編列,購入電力從2020年的538.2億度、2021年的604.2億度、2022年的667億度,到今年的744.2億度,每年增幅在10%左右;購入電力的預算也從2020年的1661億元、2021年的1890.6億元、2022年的2063.6億元,到今年更是大幅增加到3036.1億元。

    以購電成本計算,台電預估112年度自行發電成本是每度約3.78元,購電成本則是每度4.01元,台電每買一度電要增加0.23元成本。

    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成本遠大於自行發電成本。圖為麥寮電廠,取自其官網


    主因是台電與民營電廠簽訂的購電合約,民營的燃煤及燃氣電廠具有優先被購買與調度之權,導致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遠高於自己的發電成本也得買單,且購電費率分容量費率與能量費率兩部分,容量費率含資本費與固定運維費,能量費率則按變動運轉維修、燃料成本與地方捐助金三項總和計算,匯率波動、能源價格上漲風險都是由台電承受,民營電廠免風險,都是台電長期累積造成鉅額虧損的主因。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王京明過去曾撰文指出,在國外除了再生能源發電外,任何民營電廠都必然要承擔相當的興建、營運與市場需求降低時低價售電的風險,但在台灣民營電廠不必承擔風險,卻長期享有遠優於市場利率的高額投資報酬率,藉由長期購售電合約轉嫁至台電與消費者身上,實欠公平,電力改革應從更改購電合約開始。

    黑洞四:線路損失率居高不下 一年損失數百億

    台電的線路損失率居高不下也是造成財務一大耗損,台電預算編列估計今年度線損率約4.15%,雖然較去年預估的線損率4.24%有所改善,不過因為年度預算的供電量,預估較去年增加174億度,因此雖然線損率減少,台電估計的線路損失還是比去年的105.1億度要增加近5億度,預估達到110億度。

    如果以自發電及購電平均的售電成本,每度約4元計算,一年損失的費用可能高達440億元。

    電力耗損率不僅增加人員檢修負擔,損失的成本也很龐大。台電提供


    監察院今年針對台電未確實掌握三相不平衡的嚴重程度,長期造成我國輸配電系統之電力損失,提出的糾正案報告甚至指出,台電所稱的全系統線路損失,並未包括特高壓、高壓以上用戶(佔用電量6成以上)內線及電廠升壓主變壓器的損失,依台電算法,恐僅佔全系統約4成左右損失,未能真實呈現全系統線路損失。

    台電表示,為降低耗損率所推動的「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審視區域變電所併網容量及電網線路的裕度,按優先緩急規劃執行,以增加電網可靠度及計畫推動成效,今年編列316.1億元,將會汰換17.9萬具變壓器,主要是配電變壓器,二次變電所主變壓器今年也會有24具汰換。

    黑洞五:土地閒置存貨過多 耗費利息及管理支出

    立法院預算中心所做的112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指出,台電閒置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面積及物料存貨龐巨,尤其是部分物料存貨購入時間久遠,要求台電應積極規劃土地運用,並且加強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確保物料品質安全與可靠度。

    根據台電提供給《太報》的資料,截至2022年底台電未使用或未依原用途使用的土地面積是173件共計30.9萬平方公尺,取得土地成本約102.91億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

    台電2022年底物料存貨為254.3億元,與台電2011年底物料存貨118.4億相比,在11年的時間內物料存貨增加134.9億元,增幅約114%,更離譜的是台電在2011年底被檢討物料存貨太多後,曾經擬定「101年度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5億元」的改善計畫,但2016年底決算物料存貨206.09億元,非但沒達標,還比2011年底增加約85億元。

    大量物料存貨不僅需儲存空間,亦耗費人力管理,且須承擔損耗之風險,增加營運管理負擔,審計部指台電已有巨額累積虧損待彌補,營運資金嚴重不足,積存大筆閒置土地及巨額物料存貨,每年利息及管理費用支出龐大,且恐造成資金積壓,增加財務負擔。

    台電推動閒置土地活化利用。圖為台電主導的「北市松山區寶清街都更案」,台電提供


    台電對此表示,這些土地多是供興建相關電業設施,但因遭遇民眾抗爭、相關環評作業遲未獲通過、變更都市計畫未完成及地區用電成長趨緩等因素,導致土地有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等情形,台電除持續溝通,確定不再依計畫使用的土地,除了活化利用,若無活化利用價值,依規定辦理變賣。

    文化大學經濟系教授柏雲昌說,檢視台電虧損必須正視台電營運管理問題,過去不論發生多少重大停電事件,台電人員的績效獎金都是「領好領滿」,整個體制及制度都應該要檢討。

    台電長期累積的虧損非一日之寒,政府對外將問題簡化為「國際燃料價格飆漲」,作為電價調漲的唯一藉口,要讓「台電不能倒」必須正視台電長期結構問題及各種不合理支出持續掏空的問題,「開源不節流」未來恐怕漲再多的電價,台電財務黑洞是越補越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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