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陳品佑攝
新新併新進度,新光金已完成除銀行外的員工安置計畫簽署,保障工作權3年。金管會表示,送件就須要有妥善的員工安置計畫,個案涉及審查程序,會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不會評論。個案完成的相關子公司員工計畫即可送金管會。
台新金新光金合併案,員工安置計畫成為近期關注焦點。新光金表示,員工安置計劃內容除保障工作權3年外,並透過留任獎勵機制鼓勵員工予以留任。
新光金子公司包括新光人壽、元富證券及其轄下4家子公司已完成員工安置計劃,其餘子公司新光投信、新光金保代、新光金創投及新光行銷等,也已陸續完成員工安置計畫的簽署。尚在協商中的子公司新光銀行,會持續充分溝通交流,以期順利完成最後一哩路。
金管會表示,合併案受雇人權益處理事項本就須要員工安置計畫,並要檢附工會協商,如沒有工會就是勞資會議的情形。相關個案如已完成子公司員工安置計畫,也可即時送金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