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基本生活費調高8千至21萬元,有減稅效果 。廖瑞祥攝
財政部今(28)日公告
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為新台幣21萬元,較112年度增加8,000元,國人在明年5月申報今年合所得稅時適用,約208萬戶受惠。若以4口之家、稅率5%計算,節稅效果為1,600元;稅率12%的節稅效果達3,840元。
財政部表示,113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是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參照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即112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49,359元之60%計算。
財政部舉例,若申報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即21萬元X申報戶人數)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合計數,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財政部表示,113年度調高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預估適用戶數約208萬戶,減稅利益26億元。
此外,
財政部也已在2023年11月23日公告調高今(113)年度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該部分可增加減稅利益217億元。合計本次「調高基本生活費」以及「調高各項扣除額」的減稅利益共243億元,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