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署提醒,網路銷售貨物每月8萬元,銷售勞務每月4萬元,要辦理稅籍登記。
財政部表示,近期耶誕節優惠檔期將至,財政部提醒當月銷售額已達營業稅起徵點的網路賣家,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並於網路銷售處揭露其稅籍登記資訊;其中,辦理稅籍登記的門檻是銷售貨物每月8萬元,銷售勞務每月4萬元。
賦稅署副署長倪麗心也說,日前財政部已輔導7萬多家網路營業人依法申報營業稅,未來也將依相關規定繼續辦理。
財政部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應於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時,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
另依「稅籍登記規則」,符合應辦理稅籍登記的個人網路賣家,其稅籍應登記項目應包含「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且應於網路銷售網頁及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或程式清楚揭露「統一編號」及「營業人名稱」,以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兼顧稅籍正確性。
倪麗心表示,考量網路賣家普遍未熟悉稅法規定,各地區國稅局已陸續輔導網路平台業者導入相關協力措施,例如設置問答中心或連結該部相關網站專區顯示稅法規定、於網頁顯示稅法規定,並按「我已知悉相關稅法規定」後,才能開始進行交易,藉提高網路賣家會員認知相關稅法規定。
財政部表示,網路賣家如符合銷售貨物每月8萬元,銷售勞務每月4萬元的門檻規定,但尚未辦理稅籍登記者,恐涉有逃漏營業稅情事,請儘速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該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向所在地國稅局補辦稅籍登記並補繳營業稅,以免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