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積電22日召開第三季法說會。圖為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廖瑞祥攝
晶圓代工廠力積電今(10/22)召開第三季法說會,針對外界關注力積電與日本SBI控股合作破局一事,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強調,日本政府要求力積電擔任建廠補助的共同申請人,且保證晶圓廠連續營運10年。但力積電無法達到此要求,因此決定放棄與SBI集團在日本的半導體晶圓廠合作。
黃崇仁強調,力積電員工對日本建廠有期待,他們願意去日本。但是,日本政府要求力積電成為共同申請人,承諾晶圓廠需連續營運10年。對此,力積電無法達到日本政府要求,但也尊重日本政府的立場。
他進一步指出,因為力積電堅持不成為申請人,因此日本政府連一毛錢都不會補助。力積電終究是一家台灣公司,不是日本公司,無法承擔之後連續營運10年的義務,所以選擇放棄。
日本SBI控股社長北尾吉孝日前於臉書痛罵力積電是一家不誠實的公司,更引用論語「民無信不立」的觀點來控訴力積電。對此,黃崇仁則強調,力積電始終是一家有誠信的公司,我們沒有簽約,所以沒有違約的問題。
黃崇仁強調,台積電在日本做得不錯。但他發現,日本IC設計廠其實沒有想像中多,評估過日本建廠成本高達1200~1400億元,這金額「嚇死人了」,是台灣的4倍。
他提到,SBI並沒有提出完整的財務計畫。力積電也對SBI提出,此案只要不用力積電承擔,就可通過。但日本政府堅持力積電是技術提供者,就必須有責任連帶保證。「我們做不到,只好放棄。雖然覺得惋惜,但也沒辦法,因為日本政府態度非常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