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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老時程獎勵將落日!內政部:規模獎勵接力走 籲地方政府容獎要遵守上限

    2024-09-12 18:33 / 作者 徐筱嵐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陳品佑攝
    危老容積獎勵時程邁入倒數計時!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今(9/12)表示,容積獎勵時程將於2025年5月歸零,現行已經增加規模獎勵,即取消基地合併鄰地的限制條件,危老面積只要超過200平方公尺就能夠獲得基準容積2%以上的規模獎勵,之前接獲各方建議,規模獎勵會正式取代時程獎勵,目前正重新調整危老作業方式;另針對都更的容積獎勵,現階段不會再往上調整,後續會針對容積獎勵跟過程簡化再精進。

    內政部部長劉世芳今日與媒體茶敘,針對即將落日的危老容積獎勵時程,以及近期發生爭議的容積獎勵問題,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一一進行回應。

    首先針對危老重建的獎勵時程,吳欣修指出,容積獎勵是一個空白授權,所以採取漸進式的退場,同時在2020年4月修法時,新增規模獎勵,並取消基地合併鄰地的限制條件,目前危老重建面積超過200平方公尺,可獲得基準容積2%以上,時程上與獎勵時程相互替代。

    對於危老重建獎勵是否會在2027年全面結束,吳欣修表示,社會對於危老重建的接受度很高,目前內部重新調整危老的作業方式,同時,參採地方政府的意見進行調整。

    由於近期京華城案及高雄國賓改建案,引發外界對容積獎勵的關注,吳欣修說,目前都更獎勵不應該再往上調整,畢竟上調後對實際執行沒有太大幫助,反而是都更審議跟認定過程簡化,更能提升效果,所以後續將針對都更和容積獎勵等相關作業更加精進。

    另外,中央對於地方政府訂定容積率是否會有相關作為?吳欣修說明,從民國80年開始全面管制,因各地有不同發展特色,在部內定調,容積率屬於地方政府在細部計畫訂定,但當年同步提到,要以人口跟活動量來估算基準容積,一般容積率獎勵不能超過20%,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都有基本共識,中央也會尊重地方訂定的基準容積。

    吳欣修說,都更則是另一條路,主要是獎勵進行拆除重建,都更獎勵才由中央去明訂,而容積是公共財,任何做容積獎勵的部分優先用於公益性,同時,又是屬於全面且特定的,避免單一個案和特定對象去做,過去十多年來,通常都會尊重地方,但「如果有些案子過頭」,透過監察院或提報到大會進行報告,要求地方政府要做一些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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