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基金經理人跟單炒股 金管會祭二措施、手機規範升級法律位階。資料照
防止經理人跟單炒股!金管會宣布再祭出二大措施,一是提升內部稽核主管要副總以上外,第二是加強手機等行動通訊裝置控管,從自律規範提升到法律位階,金管會表示,違反的話可依投信投顧法處理,最重懲處糾正與警告或命解除董監或經理人職務,修法後最快今年底前上路實施。
金管會為持續精進投信基金(全委)經理人從事利益衝突交易之防範機制,研擬修法,研擬修法,二大重點包括
一、 投信事業內部稽核主管除應具備一定資格條件外,其職位應等同於副總經理或同等職務:參照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0條,明定內部稽核主管除應具備一定資格條件外,其職位應等同於副總經理或同等職務。未符合者,投信事業應於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調整之。
二、 資訊及通訊設備使用之管理由自律規範提升至法令位階:為強化投信事業基金(全委)經理人從事利益衝突交易之防範機制,提升至法令位階,明定投信事業應訂定資訊及通訊設備使用管理規範,就可能衍生之利益衝突應於內部控制制度明定相關防範措施,並確實執行。
金管會表示,違反的話可依投信投顧法處理,最重可懲處糾正與警告,或命令解除董監或經理人職務,沒有罰金,但會給予一年的緩衝期,修法後最快今年底前可上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