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今日召開例行記者會,由主秘黃文哲主持。廖瑞祥攝
行政院昨日發函給NCC,自8月1日起,原副主委翁柏宗延任,並代理主委一職。此項人事命令是否違反立法院日前通過的NCC組織法修法,NCC主秘黃文哲今日(7/31)於例行記者會表示,行政院指示由副主委翁柏宗
依法代理主委,但是否違法還是要請教行政院。
原本NCC例行記者會都由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主持,但自從行政院把NCC新任委員名單提交立院後,翁柏宗就鮮少出現在記者會,幾乎都由主秘黃文哲主持。黃文哲今天提到,翁副主委還在休假中,因此由他代理主持記者會。
媒體問到,翁柏宗有沒有延任的資格?黃文哲表示,這要由行政院認定,NCC是監理機關,不是人事機關。
NCC組織法第四條規定,「本會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但本法第一次修正後,第一次任命之委員,其中三人之任期為二年。」
不過,立法院7月16日三讀通過NCC組織法第4條修法,新版條文規定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
黃文哲指出,立院修法後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指定,所以相關人事派任,NCC將依指示辦理。
此外,對於2位卸任委員臨別秋波,對NCC提出建言,並指出NCC之後將缺乏新聞傳播專業的委員。對此,黃文哲則說,他已請示翁副主委,之後新聞傳播相關審查案件如廣電三法修法,會等到有新聞傳播專業的委員到任後再處理。而且目前NCC委員有四位,可以召開委員會,所有審查案件都不會因此耽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