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今日決議,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數時,相關審議事項,均由主委或代理主委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四位委員即將於113年8月1日卸任,行政院提名人選尚未經立法院同意,8月之後,NCC委員會恐只剩下3名委員,攸關民生的審議事項將受到影響,包括今年9月即將上市的 iPhone 16射頻器材審驗申請在內。NCC今日(7/26)召開委員會決議,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數時,除依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之事項外,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均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
NCC主秘黃文哲上週曾說,近日會將通傳會審議及分層事項,進行重新調整。該會今日(7/26)召開第1129次委員會議決議,包裹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
NCC委員未達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之法定人數7人,將無法依NCC組織法第10條第3項規定運作。
NCC表示,此次修正重點為,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數時,除依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之事項外,本要點中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均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NCC期盼立法院審查通過新委員讓委員會議能儘速正常運作,以降低對通訊傳播產業之影響。
NCC說明,該要點修正後,計有58項事項將依修正規定,授權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但仍有104項事項依法只能由委員會議處理,不適用本次因應的修正,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營運計畫變更等,屬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之項目,另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之公告等亦屬之,而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亦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
NCC並說明,有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及進口,於電信管理法施行後已變更為核准制,因此,予以修正,由第5點(許可案)移列至第7點(處分案),並依修正規定,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