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傍晚回應表示,對於NCC無法體憮業者在網路整併執行上的高度困難,罔顧用戶權益,深感遺憾。資料照
台灣大哥大逾期未繳回超標頻寬,NCC 今日(7/10)決課以30萬元怠金,若台灣大哥大在收到處分公文後,3日內未積極處理,將依《電信管理法》開罰300萬元。對此,台灣大哥大傍晚回應表示,對於今日
NCC無法體憮業者在網路整併執行上的高度困難,罔顧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權益,深感遺憾;並強調NCC僅給予3天期限,實屬強人所難。
台灣大回應表示,NCC於去年1月18日核准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曾對業者說,可立即開始進行網路整併,給予18個月時間進行整併工作,但後續公平會、數發部陸續發公文,提醒台灣大哥大僅能於合併基準日(12/1)後,才能進行網路整併,導致原給予一年半整併期,被壓縮到只剩七個月!
台灣大指出,過程中持續向主管機關爭取,今日也向NCC再次表明,
自願再縮短網路整併需求期程,由原訂明年5月提前到今年底,但
NCC僅給予3天期限,實屬強人所難。為維護用戶權益,台灣大哥大會持續與主管機關及行政法庭溝通,盡最大的努力爭取。
台灣大哥大技術長兼法規長揭朝華今早到 NCC 進行陳述,承認未於期限內繳回超額頻寬,表示該公司預計將於113年11月底前完成網路整併,並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超額頻寬處理,將超額頻段繳回給數發部;堅持在網路整併完成後,才將超額頻寬繳回。